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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隆汇5月29日丨万科企业(02202.HK)公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重选连任。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算,至本届董事会的相关任期届满时为止。鉴於第十九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经第十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3年5月29日决议,胡国斌先生、黄力平先生、雷江松先生及辛杰先生已获提名为第二十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郁亮先生及祝九胜先生已获提名为第二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廖子彬先生、林明彦先生、沈向洋博士及张懿宸先生已获提名为第二十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公司的职工代表大会将以民主方式选举一名职工代表董事,有关选举职工代表董事之结果将另行公告。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不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每名监事任期为三年,并可连选连任。鉴于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栗淼先生及解冻先生已获提名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将以民主方式选举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其结果将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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