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古代,有一种十分特殊的文化,叫做避讳。所谓避讳,即是对某些人的名字不能直呼,即使遇上了这些名字中含有的字也要避开,如果在书写中遇上这些字,更是需要用改字或者缺笔的方式写出,为的是表达对名字主人的敬重。

避讳主要有两种:国讳与家讳。相较于家讳多是避长者讳,即避过祖先长辈的名字,国讳的范围与注意事项更加繁杂,且随着王朝更迭,社会发展而不断演变,使得其涉及范围不断扩大,注意事项也更加繁多。

一、涉及范围

(一)避讳起源

避讳的雏形出现于夏朝,此时的人们刚刚脱离氏族结社的形式进入奴隶制社会,许多规章制度都还未出现或定型,甲骨文虽然已经应用,但其书写繁琐费力,就使得其运用更加直白,“夏之政忠”正是来源于此。

正因如此,相较于后世避讳的繁琐复杂,此时的避讳更近似于一种民众约定俗成的政治隐语,比较著名的就是因夏朝末代君王桀的残暴统治而产生的百姓对其的诅咒:“时日曷丧,吾与汝偕亡!”

这句诅咒中将残暴的君王桀比作太阳,百姓们盼望着桀死去,哪怕同归于尽也无妨,可知其对桀的痛恨。

然而,哪怕百姓对桀痛恨到这个地步,却仍然没有直言诅咒桀,究其根本还是因为心存恐惧,却又怨愤难平,只得用这样的隐语来表达自己的情感。通过这一政治隐语的诞生,我们也可以看出,避讳的产生,最早是因为恐惧与愤怒。

到了商代,避讳现象仍然存在,其原因却更多是上位者对于自身的保护和对其统治地位的维护。

据《谥法滥觞于殷代论》考证,商朝的统治者们都有其本名,如盘庚名为旬,武丁名为昭等。商王的臣子不再直呼王名,而商王对于其臣子却可直呼其名,这无疑是一种避讳。而这种避讳除去商人对于名字力量的看重之外,也有王权对其统治地位的强调和维护的意味。

(二)各朝发展

避讳作为一种制度确立,最早是在周朝。在《左传·桓公六年》中就有记载:“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

可见周朝时避讳就已经成为了一种常见的行为。除此之外,周朝时的避讳还需要注意很多方面,国家名、官职、山川、牲畜和祭祀礼器等都要注意,在这些方面出现需要避讳的字眼时,都要改动以示尊敬。

如晋僖侯名叫司徒,司徒一职便改称“中军”,宋武公名司空,司空一职便改“司城”。在这时,如果有人不知避讳,直言避讳之字,是会被人耻笑的。

除去各方面的避讳之外,在周代,还设有专门的官员掌管避讳之事。此时的避讳除去尊者讳,还与死者、祭祀有关,周朝时设立的宰夫、大史、小史等官职正是专职于此。

凡此种种,都可以看出,在周代避讳已经形成了一定的体系,国家正式承认了避讳这一制度的存在,并且对其进行了规范管理。

然而,虽然此时避讳制度已经确立,到底时日尚浅,加之周朝时政治制度还比较简单,所以避讳并不是太严格。

《礼记》中对此有所记载:“礼不避嫌名,二名不偏讳。”

“不避嫌名”指的是只避讳本字,不避讳同音字,而“二名不偏讳”则指的是只避讳两字连用,分开就不避讳了。由此可以看出周代时避讳的宽松之处。

及至汉代,避讳的范围有了扩大,避讳之时不但要避讳本来的字,还要注意避讳音近、音同的字,且古人与今人不同,除去名外还有加冠后取的“字”。

在汉代,除了要避讳名外,“字”也加入了避讳的范围。

除去避讳本身内容的增加,需要避讳的对象也在逐步增加,周朝时避讳之人多为君王,到了汉代,这一类别却已扩充到了皇族和外戚,许多皇族中人和外戚的名字都成了需要避讳的内容。

除此之外,汉代除国讳外,更发展出了避家讳的传统,对于父母等长者的名姓,不但不能说,甚至耳闻也不能。

相较于周朝,汉朝对于避讳的管理更甚。如果说在此之前犯讳只是被人嘲笑抬不起头来的话,到了汉朝时犯讳就是上升到了触犯条令的程度了,这也反映出了汉朝君权更加强大的事实。

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避讳的范围再次发生了改变,避讳制度变得更加严密。对于国讳,晋朝采用榜文的形式张贴昭告天下,这种榜文被称为“讳榜”,明文不得触犯。

除此之外,在魏晋时期,除去普遍范围内的国讳、家讳内容,家讳避讳甚至延续到了官职之上,当时有位官员被授官,因官职之名与其祖父名讳相犯而不就,可见此时家讳范围延伸之广。

值得注意的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关于避讳的条文虽然多,要求却相对宽松,这与当时盛行的“玄学”是分不开的。

与此同时,因当时社会动荡,天下纷争,皇族有言与士大夫共治天下,世家大族的势力迅速增长,家讳的受重视程度持续增加。在《世说新语》中曾有记载,称桓玄与王大一同喝酒,王大因为常食五石散,不能吃冷酒而要左右“温酒来”,这可犯了桓玄的家讳。桓玄于是当场呜咽哭泣,见王大要走,才点出是因为犯了其父桓温的讳。

足可见当时大族对于家讳的看重。更有因世家实力不断增加,甚至到了可以与朝廷抗衡的地步,这些世家的家讳为朝廷所认可,渐渐也为全国都要避讳的内容,这其实也是国讳下官讳的一种。

魏晋之后,隋朝的避讳更加严格,进一步加强了对于嫌名的避讳。在避讳君王、长者名字之时,除去同字外,音同或音近字也要避讳,这不仅使得避讳的字眼日益增加,更使得不少官职和书籍随之改名更字。其后唐代隋立,避讳范围再次发生变化。

唐初之时,避讳还不算严格,如高祖李渊祖父名虎,于是改虎字为豹、兽等,具体却无明文规定,太宗朝时,也有明文规定“礼不避嫌名,二名不偏讳”,与周朝规定类似,但此时的唐朝也有专门设置的祠部用以掌管避讳有关的事宜。

高宗之后,避讳渐严,政府用法律的形式确立了避讳的规定和要求,还增强了三纲五常的部分,如唐朝诗人李贺,因其父名为“晋肃”,其中“晋”“进”同音,为避讳无缘科考,难得仕途。

到了宋朝,因其建国风气重文轻武,重礼法,对于避讳的要求更是细致严苛,因官名犯讳而不做官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本是随心而为,至宋确因崇尚孝道而变为强制性行为,且对于嫌名的避讳更是扩大了许多。这一状况到了元朝才改善许多。

避讳制度发展到明朝,避讳范围再次扩大。因明太祖朱元璋早年剃度为僧,于避讳上便十分忌讳僧人、秃一类的字眼,一经发现就要遭杀头之祸。

及至清朝,避讳已不单指名字范围,更是还有文学创作部分。因清朝建立者为满族,而中原地区却多汉族,为了更好的加固统治,清朝皇帝对于文人笔墨避讳十分严格,也因此造成了层出不穷的文字狱,冤杀了许多人。避讳发展到这一阶段已然僵化。

二、注意事项

(一)避讳类别

避讳的类别一般来说分为三种:国讳、家讳和贤讳。

所谓“国讳”,最初范围多指帝王名字中的字眼,这个名字包括正名、旧名、本名和死后名等多种,除此之外,涉及皇族和外戚的名字也属于这一类。如汉高祖刘邦,因其名邦,故规定别处遇见“邦”字需改为“国”字。

而家讳则指的是避讳家中父母长辈祖先名讳,且这种避讳除去自己不能直接说出或写出外,对于别人家的家讳也是如此,若是在拜访别人时没有事先打听到对方父母祖先的名字,在谈话中犯讳,是十分无礼的行为。

贤讳则是指众人都认同的品德高尚、学识渊博之人的名讳。正因对方品德贵重、才学渊博,人们对其保持尊重的态度,故不愿直呼其名。如儒门圣人孔子及亚圣孟子就是如此。清朝时,更有因孔子名丘而将其余“丘”做“邱”来写,这正是避贤讳的一种。

(二)避讳方法

古时候避讳的方法一般有三种:改字法,空字发和缺笔法。

所谓改字法,指的是将需要避讳的字改成与之意义相同或相近的字的做法。如秦王名子楚,就将楚国改称“荆国”,汉高祖刘邦名字中有“邦”字,就讲“邦”改作“国”字。

空字法,则是说将遇到的需要避讳的字直接空出不写,或用空位、“讳”来替代,这种做法多见于书籍,如许慎著《说文解字》时,为避讳光武帝刘秀的名讳,将“秀”字空出,只填“上讳”字样,正是采用了空字法进行避讳。

而缺笔法则指遇上需要避讳的字,在其原笔画基础上缺一笔或两笔。这种避讳法曾见于《红楼梦》中,黛玉习字之时,每遇其母贾敏名中“敏”字,总要缺一笔或改一笔,这正是缺笔法的运用。

三、小结

避讳制度源远流长,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在不断发展,但随着其上政治色彩愈显浓厚,其发展也愈显繁琐僵化,最终走到尽头。今天我们接触的一些避讳,早已没有了阶级压迫,而只有人们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和祝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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