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消息,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發佈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宣武支公司因未如實記錄業務及管理費、給予投保人合同約定以外的利益,被處以責令改正並處罰款65萬元;此外,相關責任人劉文新被處以警告並罰款1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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