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福州晚报

未成年人沉迷网游充值2万余元

家长起诉游戏公司追回部分钱款

福州晚报讯 因沉迷网络游戏,家住福州鼓楼区的一名未成年人,瞒着家长游戏充值2万余元,家长发起诉讼向游戏公司讨说法,能否追回钱款?日前,鼓楼法院审结一起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案例。

经法院查明,在外省读高中的小陈,正值青春期,因学习压力大等原因,请病假在家上网课。2022年11月24日,在家的小陈冒用父亲的身份证号并使用母亲的手机号注册了游戏账号,此后的30多天内,小陈共向游戏账号充值22156元。这些钱款都是小陈偷偷从父亲的手机微信转账而来,每转账一笔钱,小陈都将转账记录删除。直至2023年1月,父母才发现小陈游戏充值的事情。母亲林某以小陈尚未成年为由向游戏公司申请退款遭拒,遂将游戏公司告上法庭。

鼓楼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诉前调解。游戏公司向法院提交游戏账号的调查数据,称涉案玩家为重度在线活跃用户,其充值消费获取的相关道具已基本消耗完毕。游戏公司认为涉案玩家的行为不符合未成年人作息和游戏表现,不予退款。林某难以接受游戏公司拒绝退款的理由,但也认识到作为监护人存在疏忽。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游戏公司同意向林某退还充值金额的45%即9970.2元,林某撤回起诉。

据了解,国家新闻出版署发布的《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于2021年9月1日施行,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也为退还未成年人游戏充值提供了法律依据。

法官提醒,在日常生活中,未成年人参与网络游戏存在逃避家长监督、规避游戏平台认证措施的情形,大额游戏充值往往造成家庭财产损失。此类纠纷凸显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问题。关于未成年人的保护问题,需要引起各方重视与互相配合。家长必须履行监护人职责,给予未成年子女正确引导,游戏公司也要严格遵守行业规范要求,严把游戏注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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