輿論的喊話,映襯出一個追問

6月2日,武漢一位媽媽選擇了以墜樓告別這個世界。此前,她的兒子,武漢一名小學一年級學生,於5月23日在校園內被老師駕車撞倒,送醫後去世。

經歷喪子之痛的母親,在她生命的最後十天面臨“雙線作戰”的窘迫。線下,與校方及相關職能部門博弈孩子不幸身亡的善後;線上,與“按鍵傷人”的網暴者硬扛心理素質的強大。

就公共輿論場上所見,事故後續處理結果還未明晰,線上的網絡暴力已全面開花。有質問她“是不是真悲傷”的;有猜度她“花錢買熱搜”的;有攻擊她“精心打扮後接受採訪”的;有譏諷她“想訛多少錢直說,別賣慘”的;更有評論將這位媽媽的穿着從頭到腳扒了個遍。

穿着體面不是罪,只是網暴者隨手拾起的棍棒。言及網絡暴力,輿論似乎已詞窮。試列幾個觀點:若對墜亡母親多些善意或許就沒有這場雙重悲劇;什麼時候“體面”也成了原罪;我們都被網暴者羞辱了……放眼望去,似乎輿論“喊不醒”網暴者。

輿論的喊話,映襯出一個追問:法律拿他們無法嗎?

的確,在法律體系中,迄今尚無專門針對網絡暴力的單項法律。但這只是立法的技術選擇。沒有專門立法,並不表明應對這種暴力就無法可依。事實上,遏制網絡暴力上有憲法依據,下有具體而細緻的規範——這些規範分佈在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網絡安全法和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之中。至於強化平臺責任和運營方責任的行政規範,更是不一而足。

在網絡暴力引發的不良後果中,已有多起用生命付出代價的案例,因染粉色頭髮而遭遇大規模網暴的杭州女孩鄭靈華、被“黑粉”長期網暴謾罵的網紅“管管”等等。

網絡空間非法外之地。這在涉網暴案件的官方通報中,已是標配。對“按鍵傷人”的網暴行爲人絕不姑息,是法律的應有之義,也是及時介入的依據,是相關職能部門的應盡職責。

比如,有則被廣爲引用的跟帖“我是來看身材的”。類似看上去人畜無害的評論,放在一段媽媽正經受失子之痛的視頻下,是否觸犯了治安管理處罰法?這樣的跟帖人是隻發了一條惡意評論,還是反覆發帖“按鍵傷人”,且主觀惡意明顯?

還有,各個平臺在此事件中一共禁言了多少個賬號?及時禁言是止損,在制止網絡暴力繼續擴散之外,有無對已禁言的賬號進行封存取證?這些證據材料有無第一時間移交警方?遏制網暴從來不是一企一家一人之事,更需要每一個環節的密切配合、攜手共進。

對已經實施了網絡暴力的賬號,一封了之之後有無一查到底?稍有常識都知道,封了疑似網暴者的一個賬號,他們還可以換號再來。當平臺失去了用戶紅利,對新註冊用戶可能求之不得。越是這樣,越要謹防平臺利益綁架對網暴的法律規制。

作爲遏制網絡暴力的最後手段和堅實保障,法律責任機制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價值。過往的案例讓人們看到了法律遏制網暴的利牙,希望“媽媽墜亡事件”能讓人們再次看到,這口“利牙”還在,躲在鍵盤之後的施暴者,也無“漏網”之僥倖。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王顧

相關報道:武漢校園被撞致死小學生的母親墜樓身亡 此前曾被網友指責衣着(封面新聞)

武漢“小學生校內被老師開車撞倒身亡”後,其母親在小區墜樓身亡

封面新聞記者 石偉

6月2日下午,封面新聞記者從“武漢小學生校內被撞倒致死”事件知情人處獲悉,孩子的母親墜樓身亡。

5月23日下午1點多,漢陽區弘橋小學一名青年老師從學校車庫將車輛開出,未從日常通行的車輛出口離開,繞行到距離校門十多米的教學樓下,將車輛停下等待同事上車,計劃一起外出參加培訓活動。當時午休已經結束,距離下午第一節課還有幾分鐘,學生在校內自由活動。在車輛原地等待期間,一年級學生譚某走到車前蹲下。13時50分,車輛重新啓動前行,譚某被撞倒、碾壓,送醫搶救無效死亡。

5月25日,漢陽區教育局通報稱,肇事者被刑事拘留,校長及分管副校長被免職,紀檢監察部門對其他相關責任人立案調查。

孩子母親楊女士接受媒體採訪後,網絡出現大量惡意評論,對其穿着和身材肆意評價。6月2日,知情人稱,楊女士一直處於傷心中,網上的輿論也造成了一些壓力,輕生的具體原因暫時還不清楚。

武漢一小學生校內被老師駕車碾壓身亡,多位家長稱校園有地下車庫,但並未人車分流(紅星新聞)

5月23日,武漢漢陽一名一年級學生在校園內被老師駕車撞倒後碾壓,送醫搶救後死亡。肇事司機已被警方帶走調查。

武漢小學生被碾身亡系獨女:涉事教師被刑拘,校長副校長被免職

據悉,事發學校爲武漢漢陽區弘橋小學月湖校區。據媒體報道,漢陽區教育局及校方介紹,事故發生地點在校內,距學校校門十餘米。事故發生在5月23日下午第一節課前9分鐘。肇事司機是該校四年級的一名語文老師,任班主任。事故發生前,他從學校地下車庫將車子開到距校門口十多米的位置停下,等另外一名老師同行。另外一名老師上車後,車子啓動時把孩子撞倒。“可能因爲盲區原因,老師開車碾軋到孩子。”

公開資料顯示,弘橋小學的前身爲中鐵大橋局第一子弟小學,2006年3月移交漢陽區政府管理,更名爲漢陽區弘橋小學。2017年9月,弘橋小學月湖校區投入使用。

5月24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多次撥打漢陽區晴川街道派出所電話詢問案件調查進展,均未撥通。記者瞭解到,24日上午,遇難學生家屬及親友到學校,與校方及教育局工作人員一同協商事故處理意見。截至24日下午3時許,遇難學生家屬及親友仍在校內等待校方的處理意見。

而涉事學校未實行“人車分流”受到部分學生家長的質疑。5月24日,在涉事學校門口圍觀的一名學生家長對紅星新聞記者表示,事發學校校園內設有地下停車場,且校園開有後門,但平時該學校未遵守“人車分流”的通行規則,“我們接孩子的時候,經常有車子從學校大門開出來。”

還有涉事學校的學生家長告訴記者,學校大門前的四個石墩此前擺放間距較大,可供私家車通行。23日下午的事故發生後,學校大門口的石墩已被校方挪動,原本可以通過車輛的石墩間隙變得更爲緊湊。24日下午,記者在現場可以看到,校門口的石墩有挪動後的痕跡。石墩挪動後,私家車已無法從學校大門進出。

記者注意到,2020年8月1日起施行的《湖北省學校安全條例》第二十八條明確規定,學校應當加強對校園內道路和通行車輛的交通安全管理,設置交通安全警示牌,施劃停車泊位,限速行駛。未經中小學校、幼兒園允許,機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不具備人車分流條件的,除教育教學、應急等特殊需要外,禁止機動車輛進入校園。

對此,5月24日下午,記者嘗試聯繫涉事學校及武漢市、漢陽區兩級教育局,但均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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