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提出,大多家庭在生育之後會面臨住房面積不足的問題,購買改善型住房是許多多孩家庭會考慮的一步。購房往往需要貸款,依據現有貸款政策,在上海,如名下無房但有購房貸款記錄,購買改善型住房也被視作購買二套房,需按照相對首套房貸利率更高的二套房貸利率來計算。

該市民表示,如鼓勵生育,建議在符合多孩和一定居住改善的條件下,在貸款上給予一定的利率優惠,比如仍按首套房利率計算。否則對於二胎三胎家庭而言,在如今市場情況下,房屋置換壓力非常大。

對此,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回應,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個人住房貸款政策相關工作的通知》(上海銀髮[2016]54號)、《關於促進本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有序發展進一步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的通知》(滬建房管聯〔2016〕1062號)的精神,上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居民家庭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1. 在本市無住房但有商業性住房貸款記錄或公積金住房貸款記錄的; 2. 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 市政府相關部門按照因城施策、一城一策的原則統籌研究針對特殊羣體、特殊區域的房地產調控政策,人民銀行根據市政府相關要求,配合落實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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