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1、淳厚瑞明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以下簡稱“本基金”)的募集已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2023年4月26日證監許可2023﹝983﹞號文註冊。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註冊並不代表中國證監會對本基金的風險和收益做出實質性判斷、推薦或者保證,也不表明投資於本基金沒有風險。中國證監會不對基金的投資價值及市場前景等作出實質性判斷或者保證。

2、本基金爲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方式爲契約型、開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爲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或“淳厚基金”),基金託管人爲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京銀行”),登記機構爲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發售對象爲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5、本基金將自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9月7日通過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銷售機構(包括直銷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公開發售。本公司也可根據基金銷售情況在募集期限內適當延長或縮短基金髮售時間,並及時公告。

6、本基金的發售渠道爲本基金的直銷機構和其他銷售機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情況變化增加或者減少銷售機構,並在官網公示。銷售機構可以根據情況變化增加或者減少其銷售城市、網點。

7、投資者欲購買本基金,需開立本公司基金賬戶。本基金直銷機構和指定銷售網點同時爲投資者辦理開立基金賬戶的手續。投資者的開戶和認購申請可同時辦理。

8、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一個投資者只能開設和使用一個基金賬戶。

9、投資者有效認購款項在基金募集期間形成的利息歸投資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則折算爲基金份額計入投資者的賬戶,利息和具體份額以註冊登記機構的記錄爲準。

10、投資者通過本基金指定的銷售機構的基金銷售網點認購,單個基金賬戶單筆最低認購金額(含認購費)爲1元人民幣,實際操作中,對最低認購限額及交易級差以各銷售機構的基金銷售網點具體規定爲準。

通過本基金管理人電子直銷平臺認購,單個基金賬戶單筆最低金額(含認購費)爲1元人民幣,具體認購限額以投資者指定結算機構的規定爲準。投資者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直銷機構認購,單個基金賬戶的首次最低認購金額爲10萬元人民幣(含認購費),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金額爲1萬元人民幣(含認購費)。本基金直銷機構單筆認購最低金額及交易級差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調整。

11、基金募集期間,單個投資者的累計認購規模佔所有投資者累計認購總規模的比例不得達到或者超過50%,也不得有變相規避50%集中度的情形。

12、銷售網點(包括本公司的直銷中心、本公司電子直銷平臺、其他銷售機構的基金銷售網點)受理申請並不表示對該申請已經成功的確認,而僅代表銷售網點確實收到了認購申請。申請是否有效應以基金登記機構的確認登記爲準。投資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後到各銷售網點查詢最終成交確認情況和認購的份額。

如果接受某筆或某些認購申請有可能導致單一投資者的累計認購規模佔所有投資者累計認購總規模比例達到或者超過50%,或者存在變相規避50%集中度的情形時,基金管理人可拒絕接受投資者的認購申請。投資者認購的基金份額數以基金合同生效後登記機構的確認爲準。

13、投資者可閱讀刊登在2023年6月5日《證券時報》上的《淳厚瑞明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說明書提示性公告》。本公告僅對本基金份額髮售的有關事項和規定予以說明。投資者欲瞭解本基金的詳細情況,請閱讀同時刊登在2023年6月5日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http://eid.csrc.gov.cn/fund)的《淳厚瑞明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招募說明書》、《淳厚瑞明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基金產品資料概要》。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及本公告將同時發佈在中國證監會基金電子披露網站及本公司網站(www.purekindfund.com),投資者亦可通過本公司網站了解本公司的詳細情況和本基金募集相關事宜。

14、銷售機構的具體銷售網點詳見各銷售機構的相關業務公告。

15、投資者可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000-9738諮詢認購事宜,也可撥打其他銷售機構的客戶服務電話諮詢認購事宜。

16、對未開設銷售網點的地方的投資者,可撥打本公司的客戶服務電話400-000-9738諮詢認購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綜合各種情況對募集安排做適當調整。

18、風險提示

本基金投資於證券市場,基金淨值會因爲證券市場波動等因素產生波動,投資者在投資本基金前,應全面瞭解本基金的產品特性,理性判斷市場,並承擔基金投資中出現的各類風險,包括:投資組合的風險、管理風險、合規性風險、操作風險、本基金特有的風險、啓用側袋機制的風險及其他風險等。

本基金爲債券型基金,預期收益和預期風險高於貨幣市場基金,但低於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的投資範圍主要爲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依法發行上市的債券(包括國債、央行票據、金融債券、企業債券、公司債券、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公開發行的次級債券、政府支持機構債、地方政府債及其他經中國證監會允許投資的債券)、資產支持證券、債券回購、銀行存款(包括協議存款、定期存款及其他銀行存款)、貨幣市場工具、同業存單、國債期貨、信用衍生品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會相關規定)。

本基金不投資於股票,也不投資於可轉換債券、可交換債券。

基金的投資組合比例爲:本基金投資於債券資產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國債期貨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後,本基金持有現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比例合計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和應收申購款等。

如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以後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或變更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後,可以相應調整本基金的投資範圍和投資比例規定。

本基金單一投資者持有基金份額數不得達到或超過基金份額總數的50%,但在基金運作過程中因基金份額贖回等情形導致被動達到或者超過50%的除外。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當本基金啓用側袋機制時,實施側袋機制期間,側袋賬戶份額將停止披露基金份額淨值,並不得辦理申購、贖回和轉換。因特定資產的變現時間具有不確定性,最終變現價格也具有不確定性並且有可能大幅低於啓用側袋機制時的特定資產的估值,基金份額持有人可能因此面臨損失。

本基金初始募集面值爲人民幣1.00元。在市場波動因素影響下,本基金淨值可能低於初始面值,本基金投資者有可能出現虧損。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資者基金投資的“買者自負”原則,在投資者做出投資決策後,基金運營狀況與基金淨值變化導致的投資風險,由投資者自行負擔。

投資者應當認真閱讀《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基金產品資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瞭解基金的風險收益特徵,根據自身的投資目的、投資期限、投資經驗、資產狀況等因素判斷本基金是否和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相適應,並通過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託的具有基金銷售業務資格的其他機構購買和贖回基金份額,本基金銷售機構名單詳見本公告以及其他相關公告。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業績並不構成對本基金業績表現的保證。基金管理人依照恪盡職守、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財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

19、本基金管理人擁有對本基金份額髮售公告的最終解釋權。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況

(一)基金名稱

淳厚瑞明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A類份額的基金簡稱:淳厚瑞明債券A

A類份額的基金代碼:018520

C類份額的基金簡稱:淳厚瑞明債券C

C類份額的基金代碼:018521

(二)基金類別和運作方式

債券型證券投資基金

契約型、開放式。

(三)基金存續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額髮售面值

本基金A、C兩類份額的基金份額髮售面值均爲人民幣1.00元。

(五)發售對象

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投資於證券投資基金的個人投資者、機構投資者、合格境外投資者以及法律法規或中國證監會允許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的其他投資人。

(六)銷售機構

1、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直銷中心

名稱: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臨潼路170號607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丁香路778號丁香國際大廈西塔7樓

法定代表人:邢媛

全國統一客戶服務電話:400-000-9738

電話:021-60607093

傳真:021-60607060

聯繫人:張文利

公司網站:www.purekindfund.com

(2)電子直銷平臺

本公司電子直銷平臺包括網站(www.purekindfund.com)、官方微信公衆平臺(purekindfund)及本公司指定且授權的電子直銷平臺,個人投資者可登錄本公司網站、官方微信公衆平臺和本公司指定且授權的電子直銷平臺,在與本公司達成網上交易相關協議、接受本公司有關服務條款、瞭解基金網上交易的具體業規則後,通過本公司電子直銷平臺辦理開戶、認購、申購、贖回、查詢等服務。

2、其他銷售機構

本基金銷售機構名單及聯繫方式詳見管理人官網(www.purekindfund.com),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並在官網公示。

(七)基金募集期與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自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9月7日面向投資者發售。基金募集期如需調整,基金管理人將及時公告。

2、基金備案條件

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決定終止基金髮售,具備下列條件的,基金管理人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基金驗資和備案手續:

(1)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於 2 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於 2 億元人民幣;

(2)基金份額持有人的人數不少於 200 人。

3、基金合同生效

基金募集期限屆滿或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決定停止基金髮售的,具備上述基金備案條件的,基金管理人將自募集期限屆滿之日或依據法律法規和招募說明書的規定決定停止基金髮售之日起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進行驗資,並在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提交驗資報告,辦理基金備案手續。自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備案手續辦理完畢,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應當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4、基金募集失敗

(1)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爲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後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款項,並加計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銷售機構不得請求報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銷售機構爲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擔。

5、如遇突發事件,以上基金募集期的安排可以適當調整。

(八)認購方式與費率

1、基金份額髮售面值:本基金A/C兩類份額的份額髮售面值均爲1.00元人民幣。

2、認購費率

本基金基金份額分爲A類和C類基金份額。投資人認購A類基金份額在認購時支付認購費用,認購C類基金份額不需支付認購費用,而是從該類別基金資產中計提銷售服務費。

本基金的認購費率如下:

基金的認購費率結構

注:M爲認購金額。

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認購費由認購A類基金份額的投資人承擔,不列入基金財產。認購費用主要用於本基金的市場推廣、銷售、登記等基金募集期間發生的各項費用。

3、認購價格及認購份額的計算

本基金的認購價格爲每份基金份額1.00元,即基金份額髮售面值爲1.00元。

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爲基金份額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爲準。

(1)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份額計算方法

當認購費用適用比例費率時:

淨認購金額=認購金額/(1+認購費率)

認購費用=認購金額-淨認購金額

認購份額=(淨認購金額+認購利息)/基金份額髮售面值

當認購費用適用固定金額時:

認購費用=固定金額

淨認購金額=認購金額-認購費用

認購份額=(淨認購金額+認購期間利息)/基金份額髮售面值

認購份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2位,小數點2位以後的部分四捨五入,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某投資者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的A類基金份額,如果認購期內認購資金獲得的利息爲5元,則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額計算如下:

淨認購金額=10,000/(1+0.60%)=9,940.36元

認購費用=10,000-9,940.36=59.64元

認購份額=(9,940.36+5)/1.00=9,945.36份

即投資者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的A類基金份額,加上認購資金在認購期內獲得的利息,可得到9,945.36份A類基金份額。

(2)C類基金份額的認購份額計算方法

投資者的總認購份額的計算方式如下:

認購份額=(認購金額+認購期間利息)/基金份額髮售面值

認購份額的計算保留到小數點後2位,小數點2位以後的部分四捨五入,由此誤差產生的收益或損失由基金財產承擔。

例:某投資者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的C類基金份額,如果認購期內認購資金獲得的利息爲5元,則其可得到的基金份額計算如下:

認購份額=(10,000+5)/1.00=10,005.00份

即投資者投資10,000元認購本基金的C類基金份額,加上認購資金在認購期內獲得的利息,可得到10,005.00份C類基金份額。

二、發售方式及相關規定

1、本基金在發售期內面向投資者發售。

2、認購的限額

投資者通過本基金指定的銷售機構的基金銷售網點認購,單個基金賬戶單筆最低認購金額(含認購費)爲1元人民幣,實際操作中,對最低認購限額及交易級差以各銷售機構的基金銷售網點具體規定爲準。

投資者通過本基金管理人電子直銷平臺認購,單個基金賬戶單筆最低金額(含認購費)爲1元人民幣,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金額爲1元人民幣(含認購費),具體認購限額以投資者指定結算機構的規定爲準。本基金基金管理人電子直銷平臺單筆認購最低金額及交易級差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調整,並提前公告。

投資者通過本基金管理人直銷中心認購,單個基金賬戶的首次最低認購金額爲10萬元人民幣(含認購費),追加認購單筆最低金額爲1萬元人民幣(含認購費)。本基金直銷機構單個基金賬戶單筆認購最低金額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調整。

3、募集期投資者可以多次認購本基金,A類基金份額的認購費率按每筆A類基金份額認購申請單獨計算,但已受理的認購申請不得撤銷。

4、基金募集期間,單個投資者的累計認購規模佔所有投資者累計認購總規模的比例不得達到或者超過50%,也不得有變相規避50%集中度的情形。

三、個人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通過淳厚基金電子直銷平臺辦理個人投資者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淳厚基金電子直銷平臺

本公司電子直銷平臺包括網站(www.purekindfund.com)、官方微信公衆平臺(purekindfund)及本公司指定且授權的電子直銷平臺,個人投資者可登錄本公司網站、官方微信公衆平臺和本公司指定且授權的電子直銷平臺,在與本公司達成網上交易相關協議、接受本公司有關服務條款、瞭解基金網上交易的具體業規則後,通過本公司電子直銷平臺辦理開戶、認購、申購、贖回、查詢等服務。

2、認購業務辦理時間

基金份額髮售日全天24小時均可進行認購,但工作日17:00之後以及非工作日的認購申請,視爲下一交易日提交的認購申請。電子直銷平臺在募集期最後一個認購日的17:00之後不再接受認購申請。

3、開戶及認購流程

(1)投資者可通過本公司電子直銷平臺開立基金賬戶,開戶時投資者需接受本公司認可的身份驗證方式。

(2)投資者通過電子直銷平臺賬戶當日,即可登錄進行基金的認購、申購、贖回等業務。

(3)認購申請在工作日17:00之後不得撤銷。

4、繳款方式

(1)在線支付

個人投資者在電子直銷平臺以“在線支付”方式進行認購基金的,個人投資者需準備足額的認購資金在提交認購申請時通過實時支付的方式繳款。

(2)匯款交易

個人投資者在電子直銷平臺以“匯款交易”方式進行認購基金的,請使用其預留銀行卡以網銀轉賬或櫃檯匯款方式匯款至本公司指定的交易業務收款賬戶:

【賬戶名稱】: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募業務直銷專戶

【賬號】:19014528844668

【開戶行】:平安銀行上海分行營業部

由於匯款各銀行系統之間需要一定的處理時,請個人投資者務必提前確保匯款資金在 T日17:00(不含17:00)之前足額到賬。

(二)通過直銷中心辦理個人投資者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業務辦理時間

本基金募集期間每個工作日的9:00至17:00(週六、週日、法定節日不營業)。17:00之後的認購申請,視爲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認購申請。直銷中心在募集期最後一個認購日的17:00之後不再接受認購申請。

2、開立基金賬戶(或賬戶註冊)

個人投資者申請開立基金賬戶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等)原件及複印件(正反兩面);

(2)本人銀行存摺或銀行卡原件及複印件;

(3)填妥的《賬戶業務申請表(個人版)》、《傳真交易協議書》、《個人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調查問卷》;

(4)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3、提出認購申請

個人投資者辦理認購申請需準備以下資料:

(1)填妥的《特別申明與告知事項書》、《交易業務申請表(個人版)》;

(2)本人有效身份證件(身份證等)原件及複印件(正反兩面);

(3)本人銀行存摺或銀行卡原件及複印件;

(4)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尚未開戶的投資者可同時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4、繳款方式

通過直銷中心認購的個人投資者,需通過全額繳款的方式繳款,具體方式如下:

投資者務必在“匯款人”欄中完整填寫其在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系統開戶登記的客戶全稱,匯款賬號必須與開戶時預留的銀行賬戶一致。投資者所填寫的票據在匯款用途中必須註明基金賬號及購買的基金名稱和基金代碼,將足額認購資金匯入本公司直銷賬戶,並確保認購資金在認購期間當日17:00前(不含17:00)到賬。若投資者的認購資金在認購申請當日17:00之前未到達本公司指定的直銷賬戶,則當日提交的認購申請作廢,投資者需重新提交認購申請並確保資金在認購申請當日17:00之前到達本公司指定的直銷賬戶。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賬戶資料:

【賬戶名稱】: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募業務直銷專戶

【賬號】:19014528844668

【開戶行】:平安銀行上海分行營業部

個人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辦法劃付認購款項,造成認購無效的,本公司及直銷賬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其他銷售機構

本基金銷售機構名單及聯繫方式詳見管理人官網(www.purekindfund.com),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並在官網公示。

(三)投資者提示

1、請有意認購本基金的個人投資者儘早向直銷中心或銷售網點索取開戶和認購申請表。

2、個人投資者在其他銷售機構的開戶與認購程序,以各銷售機構的規定爲準。

四、機構投資者的開戶與認購程序

(一)通過直銷中心辦理機構投資者開戶和認購的程序

1、業務辦理時間

本基金募集期間每個工作日的9:00至17:00(週六、週日、法定節日不營業)。17:00 之後的認購申請,視爲下一工作日提交的認購申請。直銷中心在募集期最後一個認購日的17:00 之後不再接受認購申請。

2、開立基金賬戶(或賬戶註冊)

機構客戶辦理開戶申請時,應由指定經辦人提供下列資料:

(1)營業執照或註冊登記證書正(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及稅務登記證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2)法人或負責人身份證件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3)被授權人(即業務經辦人)身份證件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4) 銀行開戶許可證或銀行出具的該機構投資者在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開戶證明原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複印件。

(5)填妥的《賬戶業務申請表(機構版)》或《賬戶業務申請表(產品版)》並加蓋公章、法人章;

(6)填妥的《業務授權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法人章、經辦人簽章/簽字;

(7)《印鑑卡》加蓋預留印鑑及公章;

(8)開通傳真交易的需要簽署《傳真交易協議》;

(9)填妥的《非自然人客戶受益所有人信息收集表(機構)》並加蓋公章、法人章。

(10)填妥的《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調查問卷》並加蓋公章、法人章;

(11)填妥的《機構稅收居民身份聲明文件》並加蓋公章、法人章;

(12)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3、提出認購申請

機構投資者辦理認購申請需準備以下資料:

(1)填妥的《特別申明與告知事項書》、《交易業務申請表(機構版)》或《交易業務申請表(產品版)》,並加蓋預留印鑑及經辦人簽字/簽章;

(2)業務經辦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3)管理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尚未開戶的投資者可同時辦理開戶和認購手續。

4、繳款方式

通過直銷中心認購的機構投資者,需通過全額繳款的方式繳款,具體方式如下:

投資者務必在“匯款”欄中完整填寫其在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系統開戶登記的客戶全稱,匯款賬號必須與開戶時預留的銀行賬戶一致。投資者所填寫的票據在匯款用途中必須註明基金賬號及購買的基金名稱和基金代碼,將足額認購資金匯入本公司直銷賬戶,並確保認購資金在認購期間當日17:00前(不含17:00)到賬。若投資者的認購資金在認購申請當日17:00之前未到達本公司指定的直銷賬戶,則當日提交的認購申請作廢,投資者需重新提交認購申請並確保資金在認購申請當日17:00之前到達本公司指定的直銷賬戶。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銷賬戶資料:

【賬戶名稱】: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募業務直銷專戶

【賬號】:19014528844668

【開戶行】:平安銀行上海分行營業部

投資者若未按上述辦法劃付認購款項,造成認購無效的,本公司及直銷賬戶的開戶銀行不承擔任何責任。

(二)其他銷售機構

本基金銷售機構名單及聯繫方式詳見管理人官網(www.purekindfund.com),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並在官網公示。

(三)投資者提示

1、請有意認購本基金的個人投資者儘早向直銷中心或銷售網點索取開戶和認購申請表。

2、機構投資者在其他銷售機構的開戶與認購程序,以各銷售機構的規定爲準。

五、清算與交割

(一)本基金的有效認購款項在募集期間產生的利息將折算爲基金份額(份額類型爲投資者認購時選擇的相應類別),歸基金份額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轉份額以登記機構的記錄爲準。利息折算份額不收取認購費。

(二)本基金募集期間募集的資金應當存入專門賬戶,在基金募集行爲結束前,任何人不得動用。基金募集期間的信息披露費、會計師費、律師費以及其他費用,不得從基金財產中列支。

(三)若投資者的認購申請被全部或部分確認爲無效,基金管理人應當將無效申請部分對應的認購款項退還給投資者。

(四)本基金髮售結束後由登記機構完成權益登記。投資者應在基金合同生效後到其辦理認購業務的銷售網點查詢最終確認情況和有效認購份額。

六、基金的驗資與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額髮售之日起3個月內,在基金募集份額總額不少於2億份,基金募集金額不少於2億元人民幣且基金認購人數不少於200人的條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據法律法規及招募說明書可以決定停止基金髮售,並在10日內聘請法定驗資機構驗資,自收到驗資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自基金管理人辦理完畢基金備案手續並取得中國證監會書面確認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國證監會確認文件的次日對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如基金募集期屆滿,未達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條件,則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應以其固有財產承擔因募集行爲而產生的債務和費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屆滿後30日內返還投資者已繳納的認購款項,並加計銀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基金募集失敗,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及銷售機構不得請求報酬。基金管理人、基金託管人和銷售機構爲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費用應由各方各自承擔。

七、本次募集當事人及中介機構

(一)基金管理人

名稱: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區臨潼路170號607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丁香路778號丁香國際大廈西塔7樓

法定代表人:邢媛

批准設立機關:中國證監會

批准設立文號:證監許可〔2018〕1618號

組織形式:有限責任公司

註冊資本:1億元人民幣

全國統一客戶服務電話:400-000-9738

聯繫電話:021-60607088

(二)基金託管人

名稱: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江蘇省南京市玄武區中山路288號

聯繫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徐家彙路518號310室

法定代表人:胡升榮

成立日期:1996年2月6日

批准設立機關和批准設立文號:中國人民銀行,銀復(1996)43號文

基金託管業務批准文號:中國證監會、中國銀監會《關於覈准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證券投資基金託管資格的批覆》(證監許可[2014]405號)

組織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註冊資本:1,000,701.6973萬元人民幣

存續期間:持續經營

(三)銷售機構

1、直銷機構

(1)直銷中心

名稱: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臨潼路170號607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丁香路778號丁香國際大廈西塔7樓

法定代表人:邢媛

全國統一客戶服務電話:400-000-9738

電話:021-60607093

傳真:021-60607060

聯繫人:張文利

公司網站:www.purekindfund.com

(2)電子直銷平臺

本公司電子直銷平臺包括網站(www.purekindfund.com)、官方微信公衆平臺(purekindfund)及本公司指定且授權的電子直銷平臺,個人投資者可登錄本公司網站、官方微信公衆平臺和本公司指定且授權的電子直銷平臺,在與本公司達成網上交易相關協議、接受本公司有關服務條款、瞭解基金網上交易的具體業規則後,通過本公司電子直銷平臺辦理開戶、認購、申購、贖回、查詢等服務。

2、其他銷售機構

本基金銷售機構名單及聯繫方式詳見管理人官網(www.purekindfund.com),基金管理人可根據情況變更或增減銷售機構,並在官網公示。

(四)基金登記機構

名稱: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註冊地址:上海市虹口區臨潼路170號607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丁香路778號丁香國際大廈西塔7樓

法定代表人:邢媛

全國統一客戶服務電話:400-000-9738

傳真:021-60607060

聯繫人:張文利

電話:021-60607093

(五)律師事務所及經辦律師

名稱:上海市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

住所:上海市華陽路112號2號樓東虹橋法律服務園區302室

辦公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陸家嘴環路1366號富士康大廈12層

負責人:馬靖雲

電話:021-58773177

傳真:021-58773268

經辦律師:梁麗金、徐莘

聯繫人:梁麗金

(六)會計師事務所及經辦註冊會計師

名稱:上會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住所:上海市威海路755號文新報業大廈25樓

辦公地址:上海市威海路755號文新報業大廈25樓

執行事務合夥人:張曉榮

經辦註冊會計師:陳大愚、江嘉煒

聯繫電話:021-52920000

傳真:021-52921369

聯繫人:楊偉平

淳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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