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远的“六一”

文/何琛

我是上世纪70年代末出生的孩子,这一点我知道,我的学生倒不一定知道。

为什么那么避讳谈年龄的我要强调这一点呢?并不是想刻意和我的学生把距离扯远,而是想说我所处的童年时代和我学生处的童年时代大不一样,我的故事就是讲的那个比较遥远的年代。

我很喜欢过“六一”儿童节,从我有记忆时起。因为在那个年代,过“六一”的时候,我们孩子会得到额外的照顾,爸爸妈妈单位上会按照一家孩子的多少发钱。我记得每个孩子有六元钱的补助,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我的父母才会觉得一家有两个孩子是一笔多么巨大的财富。可是我的爸爸妈妈很“抠门”,他们会商量着用一个人的钱,给两个孩子过节。这一切我和妹妹都蒙在鼓里。我们会欢天喜地从父母手里接过平时想都不敢想的橘子汽水,会忙着抢着穿我们梦想已久的衣裙。为了这一天的快乐,我和妹妹甚至在头天晚上彻夜不眠。

但是“六一”节也有过得不快乐的时候。

我读小学二年级的时候,一些思维活络的小贩从外地批发了很多漂亮的童装,在大街上叫卖。我每天上学都要经过那条热闹非凡的大街,置身于五彩斑斓之中,我的脚步放得格外的慢。我仿佛走进了一个童话王国,梦想着所有的新衣服都能在一夜之间飞到我的衣橱。好在我从小就不是一个妄想主义者,我的视线只定格在一条黄色的有蝴蝶边的连衣裙上。我还跟小贩讲好了价钱,并且傻傻地拜托他一定要给我留好。那一下午老师讲什么我都不知道,脑袋里就只有那条黄色小裙。

放学了,一路狂奔回家。

急不可耐地告诉了妈妈我的想法,我以为妈妈会很爽快地答应语文数学才考了双百分的我这个小小的要求。没想到,妈妈毅然决然地说不行。我知道妈妈决定的事情是永远不能改变的,那个时候怕她怕得要命,只能悄悄躲在被子里哭。那一年的橘子汽水一点儿没有味道,连天气都是阴沉沉的。20年后我开始“报复”曾经那么强悍的妈妈,我不断地给她买各式各样的新衣服,想加重她当年没满足一个幼小孩子心愿的负罪感。可是我的妈妈除了逢人便夸女儿孝顺之外没有一点别的话,她彻头彻尾地把那件事给忘了。

我在一个战场失败的同时,妹妹却在她开辟的另一个战场取得了胜利。

妹妹没有我聪明,这是大家公认的事实。可是在我看来,妹妹在索要东西上面比我智慧一百倍。妹妹知道不可能在强悍的妈妈那儿打开缺口,于是开始在温和的爸爸身上寻找机会。那一天,过节前夕,妹妹趁着只有她和爸爸在的好机会,开始和爸爸“谈判”。她告诉爸爸她的同桌有一双漂亮的小雨靴,她也要买一双。爸爸没有答应,那个时候爸爸在家里是不掌握经济大权的。妹妹开始哭,爸爸有点动摇了,但是仍然不肯松口。最后,我老实的妹妹使出了撒手锏,她迅速在我和她睡觉的小床一头的被子底下,拿出一包已经开过的香烟,义正词严地告诉爸爸,如果他不答应,这包东躲西藏的烟会马上落入妈妈手中。我不知道妹妹这一套是从哪里学来的,反正她事先都没有给我讲过。但我后来知道,爸爸当时哭笑不得,迅速败下阵来,连忙答应了妹妹的要求,还和妹妹拉了小拇指的,表示绝不食言。

晚上我们听到了爸爸妈妈的争吵,但是这一次爸爸用他的坚持捍卫了他男子汉的尊严,妹妹赢得了一双小雨靴。

我们执着地热爱儿童节,因为那是我们的又一个新年。我和妹妹在这一天第一次尝到了可乐的味道,我和妹妹在这天第一次穿上了背带短裙,我和妹妹在这天第一次去了大公园。很多个第一次就是在这一天发生,所以我固执地以为“六一”是我人生的开始。在这个节日我开始有了梦想,我知道了想要获得,一切都得靠自己。

所以后来,14岁以后,告别了童年的我,还是那么喜欢过儿童节。这种习惯一直保持到了现在。我会在这一天用一种特别的方式来犒劳自己,提醒自己永远保持一颗童心,永远记住自己的梦想,永远不要老去。

现在我的学生或许马上要告别自己的童年,不再“名正言顺”地过儿童节。但是我想用自己的经历告诉他们:节日只是一种形式,内容需要用一辈子去填充。生命中还有无数个儿童节在等着我们,让我们永远不要停歇,永远快乐地朝鲜花和梦想奔跑!

节日快乐,我亲爱的大小孩子们!

(作者系重庆南开中学语文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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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朱阳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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