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刘峰

近日,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召开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银川铁检两年来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情况,发布《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生态环境检察工作白皮书(2021.4-2023.4)》,发布生态环境检察典型案例。

白皮书公布的数据显示,自2021年4月集中管以来,银川铁路运输检察院共受理生态环境资源类一审刑事案件67件151人,起诉37件101人,作出不起诉决定17件36人;依法追加遗漏犯罪嫌疑人3人;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线索56件,立案审查38件,起诉11件;探索诉前(审前)修复引导督促机制,积极促成被告人(侵权人)赔偿、缴纳生态环境修复费等82.8万元;提前介入环境资源类案45件,占受理数67.1%。第一检察部被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评为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表现突出先进集体。

在推动治理方面,创新在检察办案环节主导生态修复工作,即依法运用刑事案件量刑建议权,向当事人释明主动修复生态环境、赔偿生态环境损害在量刑时属酌定从轻情节,引导当事人积极履行赔偿责任或自行修复、委托第三方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督促行政主管部门承担修复工程监督管理职责,“三方发力”,共同实现生态恢复。同时,该院主动联合贺兰山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在贺兰山马莲口保护站建立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保护修复示范基地,为生态环境异地修复、生态功能等量恢复探索新路径。目前已完成3.5亩林地栽植,树木长势良好,成效初显。

据介绍,下一步,检察机关将不断加大生态修复工作力度,发挥公益诉讼生态保护和预防职能作用,用足用好修复基地,鼓励公司企业、社会公众参与基地建设,联合自然资源、财政管理部门、公安、法院,建立“一河三山”大保护格局,提高生态损害赔偿资金使用效率,扩大生态修复基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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