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美金融科技(00628)发布公告,郑晓晴已自2023年6月5日起,辞任(i)该公司的公司秘书、(ii)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规定公司之其中一名授权代表及(iii)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的规定于香港代表公司接收向其送达的法律程序文件或通知书的公司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

司徒烱培已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授权代表及法律程序文件代理人,以填补郑晓晴辞任后的空缺,自2023年6月5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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