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日报客户端

叶传增

为确保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6月至11月,云南省市场监管局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在专项监督检查中,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从7个方面进行重点整治。许可管理。认真核查是否有无证经营,经营项目、经营地址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不一致、擅自改变经营地址,出租《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食品安全责任制度落实。重点检查是否符合场所环境和布局流程要求、是否开展食品安全自查、留样是否规范、是否超过供餐能力供餐。食品原料管理。重点检查是否与固定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协议,是否索取供应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销售)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等。生产加工关键点台账记录。重点检查配送过程中,食品的包装或盛放容器上标注的信息是否符合要求。建立检验及认证制度。重点检查自行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验检测结果记录、HACCP/ISO22000认证、网络明厨亮灶等情况。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重点检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做到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五专)情况。化学性及物理性危害侵入管理和有害生物防治。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放有清洗消毒剂、是否有专人负责保管及填写领用、使用记录情况。

中央厨房与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供餐范围广、供应量多、涉及面大,是餐饮环节监管的重点对象。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在专项监督检查中,对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严厉查处,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发现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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