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記者 徐美慧 編輯 劉夢婕 校對 劉軍

今天(6月6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外發布《關於進一步優化租房提取業務的通知》。其中明確,租房提取公積金,每人每月提取額度由1500元調整爲2000元。

這次發佈的新政中,針對多子女家庭也有一定的傾斜。符合條件的多子女家庭,提供租房發票可按實際月租金提取,不受月繳存額限制。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歸集執法處處長顧峯表示,這次北京發佈的住房公積金新政,旨在貫徹落實住建部要求加大對租房提取的政策支持力度、國家衛健委等部門出臺《關於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

“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把爲民辦實事作爲重要內容,對租房提取業務做進一步優化,幫助繳存人減輕租房負擔,爲繳存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務。”顧峯說。

北京公積金租房提取額度由每人每月1500元升至2000元

顧峯介紹,本次優化租房提取業務中,租房提取條件爲申請人及配偶在北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且申請人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個月(含)以上。

目前,北京住房公積金租房提取有五種情況:一是無發票租房提取;二是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三是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四是租住公共租賃住房(以下簡稱“公租房”)提取;五是租住保障性租賃住房(以下簡稱“保租房”)提取。

其中,租住北京市商品住房,未提供租房發票的,經告知承諾後,每人每月提取額度由1500元調整爲2000元。如果提供租房發票,並在“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平臺”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的,可以按實際月租金提取,實際租金超過月繳存額的,按月繳存額全額提取。

根據此前北京的政策,無自有住房情形下,每人每月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1500元,或者提供租房發票按照實際情況提取。

需要提醒公衆的是,如之前已辦理無發票租房提取,在6月5日(含)發佈後無需再次申請。政策發佈後,將在下次支付時自動調整提取額度,按月提取的從1500元自動調整爲2000元,按季度提取的從4500元自動調整爲6000元。提取週期在事項到期前保持不變。對於6月5日前已提取的,不再補充提取。

通知顯示,租住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或經市保租房建設部門認定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的,在“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平臺”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的,可按照實際月租金提取,不受月繳存額限制。

此外,顧峯介紹,租房提取已實現全程網辦。推薦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網上業務平臺(http://gjj.beijing.gov.cn/)、“北京公積金”APP或“京通”小程序線上申請。如上網不方便,也可到任意管理部或銀行代辦網點申請辦理。

如需填寫“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編號”,可通過在北京市住建委的“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服務平臺”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時獲取,具體流程請參見以下網址:http://zjw.beijing.gov.cn/bjjs/xxgk/ztzl/zfzlhtbaxxfw59/index.shtml。

符合條件的多子女家庭,可按實際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積金

針對多子女家庭,這次的政策也有一定的傾斜。

根據本次發佈的通知,家庭內有二孩及以上多子女(至少一名子女未滿18歲)的在京繳存職工,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可按照實際月租金提取住房公積金。

如果多子女家庭已辦理租房提取,如何提高提取額度?

顧峯介紹,如已申請“無發票租房提取”或“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事項未到期且還有提取額度,可到櫃檯將原事項終止後,再通過線上渠道或到櫃檯申請辦理“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其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事項變更後的租房起始時間應扣除之前已提取的對應租期。

再次申請的時間間隔應滿足最近一次支付對應的提取週期。也就是說,上次租房提取是按月支付,再次申請應在最近一次支付後的次月;上次租房提取是按季支付,再次申請應在最近一次支付的3個月之後。

例如,某人2023年1月申請“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租期爲2023年1月-12月,約定週期爲按月,約定日爲15日。6月15日提取完成後想提升提取額度,改爲申請“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約定提取日不變。可於2023年7月1日-14日期間攜帶相關資料,到櫃檯將原事項終止後辦理“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租期起止時間爲2023年7月-12月,月提取額度變更爲月租金。

滿足一定條件,配偶可申請共享提取住房公積金

“無發票租房提取”配偶雙方均可單獨申請,無需共享提取。除此類型外,其餘四類租房提取可申請配偶共享提取。

顧峯介紹,配偶申請共享租房提取時,經授權同意、婚姻信息覈驗通過後即可零材料辦理。網上申請時,請選擇“因婚姻關係提取住房公積金”-“共享配偶提取”,婚姻信息覈驗通過的可全程網辦,如覈驗不通過,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到櫃檯辦理。

配偶共享提取需在租房提取事項有效期間內申請,事項到期後該提取事項終止,無法再共享提取。

針對配偶共享提取額度的問題,“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共享提取時,雙方月合計繳存額高於月租金的,按照月租金提取;低於月租金的,按雙方月繳存額提取。“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租住公租房提取”和“租住保租房提取”這三類情況的共享提取,月提取限額爲月租金。

配偶首次共享提取時,可補充提取申請人之前未提滿的月租金。此外,賬戶餘額不足的,提取金額爲賬戶餘額扣除10元。

例如,A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4000元,月租金6000元。7月已申請“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配偶B的月繳存額5000元,9月申請共享配偶租房提取。

由於A和B的合計月繳存額超過月租金,B在每月可提取2000元(月租金6000元扣除A提取的4000元),再加上B在首月可補充提取7-9月的剩餘提取額度4000元,則B在9月共可提取6000元。如圖所示:

再比如,C的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4000元,月租金6000元,7月已申請“租住商品住房提取”。配偶D的月繳存額1000元,9月申請共享配偶租房提取。

由於C和D的合計月繳存額小於月租金,則C、D可按月繳存額全額提取。其中D在9月共可提取3000元(每月1000元,共3個月),後續D每月可提取1000元。如圖所示:

■ 多知道一點

針對《關於進一步優化租房提取業務的通知》中其他常見問題,彙總相關解答如下:

問題1: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提供什麼辦事材料?每月的提取限額是多少?

其中,承租人的配偶申請第2-5類租房提取時,還需覈驗婚姻信息。如覈驗不通過,需提供結婚證原件。

問題2:租房提取是一次性提取嗎?

不是一次性提取。2023年6月5日後,所有新申請的租房提取全部爲按月提取。對於在6月5日前已辦理的租房提取,提取週期保持不變。

租房提取事項是有有效期的:“無發票租房提取”的事項有效期爲一年;“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和“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住房提取”的事項有效期對應租房發票的租期(月);“租住公租房提取”和“租住保租房提取”的事項有效期對應房屋租賃合同備案的租期(月)。

例如:A於2023年6月申請“租住商品住房提取”,提供的租房發票顯示租期爲2023年1月-10月,共10個月,該提取事項有效期爲2023年6月-2024年3月(共10個月)。

租房提取事項到期後即提取終止。如仍需提取,可再次重新申請。如申請時勾選“本人同意在事項到期後系統自動接續申請”,“無發票租房提取”到期後仍符合租房提取申請條件的,將在到期後自動申請新的“無發票租房提取”,按月支付。

問題3:已辦理每月1500元的“無發票租房提取”,現在想改成每月提取2000元,如何辦理?

如之前已辦理“無發票租房提取”,在6月5日(含)發佈後無需再次申請。政策發佈後,將在下次支付時自動調整提取額度,按月提取的從1500元自動調整爲2000元,按季度提取的從4500元自動調整爲6000元。提取週期在事項到期前保持不變。對於6月5日前已提取的,不再補充提取。

例如:A在2023年5月申請“無發票租房提取”,約定週期按季,5月已提取4500元。6月5日政策發佈後,對已提取部分不再補充提取,8月提取時自動調整爲6000元。

問題4:已經開具公租房/保租房租房發票,政策發佈後還能按照發票金額一次性提取嗎?

6月5日前已開具公租房或保租房的租房發票的,可以到櫃檯按照實際發票總金額辦理提取一次。

6月5日(含)之後,申請人租住公租房或保租房申請提取時,只需提供租賃合同備案編號,以月租金爲限額按月提取,無需提供租房發票。

問題5:同一租期內,可否申請多套住房、不同類型的租房提取?

不可以。一個租期內,申請人只可申請一套住房的一種租房提取類型。

例如:張三已申請使用A租房地址辦理“租住商品住房提取”,同一租期內不可使用B租房地址再申請“多子女家庭租住商品房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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