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高溫天氣來臨、居民空調用電增多,用電、電價等話題愈發受到關注。

近日,網絡上流傳6月居民電價上漲的消息,稱6月1日起居民用電取消谷峯計價,將採取分段計價方式。

6月5日晚,廣東電網公司(下稱廣東電網)在官微闢謠稱,當前居民生活、農業生產用電價格政策不變,不存在價格上漲情況。

廣東電網稱,廣東省居民電價仍然按照《關於我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價[2012]135號)等文件執行。

目前,廣東實行居民階梯電價政策,價格標準分爲夏季和非夏季。5-10月爲夏季,期間居民用電超過260度後,電價每度加0.05元;超過600度後,電價每度加0.3元。其餘時間爲非夏季,期間居民用電超過200度後,電價每度加0.05元;超過400度後,電價每度加0.30元。

同時,居民可自主選擇是否執行峯谷電價政策,峯谷分時電價按粵發改價格[2021]331號文執行,以平段電價爲基礎電價,峯平谷比價爲1.7:1:0.38。

6月6日,國網四川省電力公司(下稱四川電網)官微也發佈消息稱,上述消息爲謠言。目前,四川電網“一戶一表”居民生活用電執行階梯電價和低谷時段優惠電價,低谷時段指每日23:00-次日7:00點。

從今年6月1日起,中國的確實行了新電價機制,但本輪調價對象並非爲居民用戶,而是針對原大工業用戶和一般工商業用戶。

5月15日,國家發改委發佈 《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第三監管週期省級電網輸配電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發改價格〔2023〕526號,下稱《通知》 )規定,進一步完善了輸配電價監管體系,宣佈自6月1日起開始執行的新一輪省級電網輸配電價。

具體到各省,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有升有降。其中,華東、西北區域的電量電價下降,華北、華中、東北區域電網的電量電價上調。

電價廣義上可以分爲上網電價、輸配電價和銷售電價。其中,輸配電價是指銷售電價中包含的輸配電成本,是“運電”的費用。

在輸配電價改革之前,中國電網公司的盈利主要來源於電力的購銷差價,即向電力用戶售電收入與向發電公司買電的費用之差。改革後,輸配電價開始按照“准許成本+合理收益”原則進行正算

輸配電價改革啓動自2014年,目的是推進價格機制改革,釐清輸配電過程中各類成本。推動輸配電價結構更加合理,有助於促進電力市場交易、推動增量配電網、微電網等發展。

此次《通知》 還簡化了用戶分類,首次推動實現工商業同價全覆蓋,標誌着大工業電價逐步退出歷史舞臺。

《通知》指出,用戶用電價格逐步歸併爲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及工商業用電(除執行居民生活和農業生產用電價格以外的用電)三類;尚未實現工商業同價的地方,可分爲居民生活、農業生產、大工業、一般工商業用電四類。

據《通知》規定,工商業用戶用電價格由上網電價、上網環節線損費用、輸配電價、系統運行費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組成。其中,系統運行費用包括輔助服務費用、抽水蓄能容量電費等。

按照國家發改委上述《通知》要求,5月23日,廣東省發改委發佈公告,稱將廣東電網(不含深圳市)原大工業用電和一般工商業用電合併爲工商業用電,並設置單一制和兩部制兩種電價方式。

此次調價的原則是廣東電網平均輸配電價水平不變,省內原有電價價區格局基本不變。

廣東省發改委稱,兩部制電價是一種激勵約束機制,對負荷率較高的兩部制用戶的需量電價實施打折優惠,以提升電力系統經濟性。每月每千伏安用電量達到260千瓦及以上的用戶,可選擇兩部制的電費計價方式,當月需量電價按標準價格水平的90%執行。

5月22日,四川省發改委也發佈了《關於四川電網第三監管週期輸配電價及有關事項的通知》,工商業用戶執行新的輸配電價,居民、農業用戶繼續執行現行目錄銷售電價政策。

責任編輯:劉萬里 SF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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