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微(688589.SH)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力合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中国证监会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该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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