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回应网传“克扣10%货款”:不实,已报案!

6月7日,长安汽车发布了关于网传《致长安汽车采购部的申诉函》的公开声明,其中表示,长安汽车从未收到任何供应商发来的“函件”。“因原材料价格变动、需求变化、技术创新等原因,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每年磋商供应价格,是汽车行业的一贯做法。采用的方式均基于长安汽车与零配件企业的商务谈判,结算价格均按照商谈后签订的商务合同执行,该函件所述"直扣产值“、“直扣货款”等内容系不实信息。”长安汽车在声明中表示。

此外,长安汽车已就该函件涉及的诋毁商誉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以下为公开声明原文:

近日,我司关注到,一封《保护中小汽车零配件实体企业刻不容缓--致长安汽车采购部的申诉函》(以下简称“函件”)在网络上传播,现就函件所涉情况作如下声明:

1.长安汽车从未收到任何供应商发来的“函件”。因原材料价格变动、需求变化、技术创新等原因,供应链上下游企业每年磋商供应价格,是汽车行业的一贯做法。采用的方式均基于长安汽车与零配件企业的商务谈判,结算价格均按照商谈后签订的商务合同执行,该函件所述“直扣产值”、“直扣货款”等内容系不实信息。

2.长安汽车已就该函件涉及的诋毁商誉行为,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3.长安汽车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诋毁商誉行为,我们将视后续调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并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长安汽车一贯主张与其他品牌及零配件企业携手共进,持续通过技术进步、规模效应创造价值,并还利于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原祎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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