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隨着債市不斷走強,銀行理財淨值得以大幅改善。

據統計,有2260只銀行理財產品在合同中註明將計提超額報酬,收取浮動管理費,佔整個銀行理財規模的4%。銀行理財超額報酬計提比例並無明確的監管指引,從數據來看,計提超額報酬比例平均達到42%;甚至有多款理財產品計提比例高達100%,相當於投資者放棄了分享超額報酬部分。

銀行理財產品設置超額報酬機制,實質爲收取浮動管理費。在市場人士看來,一方面,收取浮動管理費有利於產品在實現預期收益的同時爲投資創造更高收益;另一方面,過高計提超額報酬,某種程度上或影響投資者參與積極性。

本質爲收取浮動管理費

目前,銀行理財產品投資管理費的計提模式主要有兩種:一是基於產品淨資產規模按約定費率計提固定管理費,不再收取超額業績報酬;二是提取固定管理費後,計提部分或全部超額收益作爲超額業績報酬。

數據顯示,目前約有2260只銀行理財產品明確將進行超額報酬計提,佔整個銀行理財規模的4%。

不同於公募基金幾乎不收取超額業績報酬、私募行業收取比例不高於20%的規定,銀行理財超額業績回報普遍高於40%。最新統計數據顯示,2260只銀行理財平均提取超額報酬比例爲42%。這也就說,銀行理財產品將對於產品42%超額報酬收取浮動管理費用。

一般而言,只要理財產品年化收益率未超過業績比較基準,投資管理人不收取浮動管理費;如果產品年化收益率超過業績比較基準,扣除投資者所有部分外,超額報酬部分將按照一定比例作爲產品管理人的浮動管理費。

交銀理財“穩享中短債2001”理財產品爲例,該產品明確不收取超額業績報酬。而交銀理財“得利寶私銀系列價值精選1702”淨值型理財產品,則針對投資收益超過按業績比較基準計算的部分,提取40%作爲超額業績報酬。

100%超額報酬引爭議

記者注意到,有多款理財產品計提高比例超額報酬。統計來看,目前超額報酬計提比例達到或者超過80%的產品,高達276只,並有多款產品計提比例高達100%。

例如,招銀理財旗下“招睿量化穩健十八月封閉1號增強型固定收益類”產品,計提比例高達100%。該產品說明書表示,產品成立日至計提當日,年化的名義份額淨值收益率超過4.50%時,計提超出部分的100%爲浮動投資管理費。

100%超額業績計提比例,在業內存在一定爭議。

“超額業績計提高達100%,這個比例是不是太高了?”一位銀行理財人士表示,計提超額報酬用於浮動管理費,一方面有利於實現投資者預期回報,畢竟只有實現業績上限,纔可以參與超額報酬的計提;另一方面有利於提升管理人的積極主動特性,但是過高會影響投資者的積極性,比如100%計提,就意味着投資者不會分享超額報酬部分。

晉商銀行投資經理孫豔萍表示,在某種程度上說,這種舉措有一定合理性。從招銀理財前述產品設計看,這是一款量化固收產品,必須獲得較高業績比較基準,纔會有超額收益。如果能實現這一目標,即便沒有超額報酬部分,估計投資者也可以接受。

除了招銀理財,還有多家銀行理財公司有超額報酬高比例計提的產品。例如,中郵理財和渝農商行理財均有計提超額報酬達到90%的產品。渝農商理財“興盛1年定開202號理財產品”在產品說明書明確,該產品收取浮動管理費,折算的產品年化收益率超過業績比較基準,超過部分10%歸投資者所有,其餘90%作爲產品管理人的浮動管理費。

部分公司下調超額報酬計提比例

目前,不少理財公司開始降低相關產品的超額報酬計提比例,以期平衡投資者和管理人之間的利益分配。

一位銀行理財管理人士表示,去年公司計提超額報酬比例高達70%,如今已大幅修正。目前其管理理財產品一般計提20%至40%的超額報酬。“在特定場景下該比例達到100%,意味着管理人可能與投資者達成了某種默契。這種模式意味着各取所需,但更加適用於私募產品。”

交銀理財相關負責人表示,公司更看重投資者與管理人利益的均衡。在過去一年,公司理財產品超額報酬計提比例顯著調低,同時這一類型產品更多是定開和封閉式產品,本身佔比也不高。

一位理財投資者表示,很少關注超額報酬計提的問題,更多還是會參考業績比較基準。如果能獲得超額報酬卻不能參與分配,這種投資體驗算不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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