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時報記者劉佳 見習記者 王兆軒 北京報道

“我購買的‘穩健理財’一年虧了6.5%。”家住湖北的李女士此前在某股份行購買了一款業績基準在3.3%-4.2%的R2(穩健型)級固定收益類產品,但去年末該產品到期後跌破淨值,引發該客戶不滿。

理財產品的業績比較基準看了讓人動心,但最終實際到手的收益卻讓人心寒。

6月6日,《華夏時報》記者走訪及瀏覽多家銀行理財官網注意到,當前各家銀行理財產品的過往業績展示標準不一,存在“擇優展示”美化的現象,多款理財產品過往業績展示不充分,並沒有披露完整會計年度的過往業績。

業績展示“眼花繚亂”

近7日年化、近6個月漲跌幅、近一年年化、成立以來年化、業績比較基準…在理財徹底告別剛性兌付後,投資者面對市面上種類繁多的理財產品和五花八門的業績展示,往往顯得手足無措。

《華夏時報》記者注意到,理財產品業績展示不透明、考指標較多標準不一,部分理財產品選擇過往業績進行展示時出現“擇優展示”、“報喜不報憂”的現象較爲普遍,此外,部分成立時間在一年以上的理財產品,過往業績只展示例如3個月、6個月、自成立起,並沒有展示完整的會計年度業績。

以招銀理財“量化精選平衡日開一號”產品爲例,在手機銀行的展示頁上,記者發現,該產品展示近一年的漲跌幅爲3.01%,每日可贖,屬於R3級中風險產品。然而在點開產品的詳情頁回顧歷史業績發現,該產品成立以來(2021年12月7日)年化收益率在0.78%,今年以來年化率0.92%,近6個月、3個月、1個月的年化率分別爲0.3%、-3.3%和-6.46%,而該款產品卻選擇了過往業績中年化率的最高值進行展示。

此外,興銀理財旗下“穩添利年盈1號A”R2級固收類理財產品,最短持有期360天,產品展示頁上顯示近三個月年化率4.548%,然而該款產品成立以來及近6個月的業績表現均低於該收益率,分別爲2.727%和3.449%。

除了選擇濃眉大眼的過往優質收益率進行展示外,部分理財產品選擇業績比較基準作爲參考的指標。在剛性對付的時代,投資者買理財只需要看“預期收益率”就行,但淨值化轉型後,“業績比較基準”逐步取代“預期收益率”成爲投資時重要的參考。

業績比較基準是指理財產品管理人根據產品投資範圍、策略和市場等測算得出的參考指標。需要注意的是,業績比較基準是根據當前市場數據測算出的結果,由於市場存在不可預測性,因此該指標不代表未來實際收益,也不代表該產品的過往歷史業績。

“業績比較基準只是一個參考值,實際收益還是以到賬爲準,在市場情況不好的時候,參考意義不大。”某股份制大行理財經理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在選產品的時候,不僅要看業績比較基準,也要看產品具體的投向,在給客戶推薦產品的時候,我們一般會看自成立以來的平均收益率,評估這個產品是否穩定,再看半年的收益率,在經歷了去年11月的波動後,是否還能保持2%-3%的收益,最後看近1個月的收益它的漲幅情況。

自去年兩波破淨潮,導致大批理財產品跌破淨值,除了遭受實際損失的投資者,客戶經理也是叫苦不迭,社交平臺上,記者注意到不少來自全國性大中型銀行的客戶經理表示:“因爲理財產品收益不達業績比較基準,被客戶要求補償收益,甚至還受到了威脅。”

儘管當前理財已全面淨值化,大量非專業的投資者在購買理財經理推薦的產品時,會被強調產品的“非保本保收益,盈虧自負”屬性,但最終實際收益與業績比較基準相去甚遠,投資者蒙受大量損失時,銀行是否會在某種程度給予客戶一定的補償呢?

“如果有到期業績不達預期的理財,分行有可能會續接我們比較稀缺的自營理財產品的額度,但在經濟上的補償不會有。”某國有大行理財經理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中央財經大學證券期貨研究所研究員楊海平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規範的業績比較基準展示能夠一定程度上反映該理財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徵,將過往的業績比較基準、過往的實際收益及其偏離程度綜合起來看,對投資者決策有一定的參考意義。”

理財市場走向規範

2022年12月30日,中國銀行業協會發布《中國銀行業理財業務自律規範》和《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展示行爲準則》(下稱《準則》),這是銀行理財業務兩份重要的文件。

其中《準則》明確,要求展示理財產品業績比較基準應當有助於反映理財產品的風險收益特徵,向投資者充分披露信息和揭示風險。此外,展示業績比較基準應嚴格區別於預期收益率,禁止在銷售活動中以預期收益的概念誤導投資者,禁止通過調節收益等方式變相實現業績比較基準。

值得注意的是,中國銀行業協會在《準則》中提到,該文件的過渡期爲公佈之七起6個月,目前,過渡期已臨近尾聲,也就意味着,自7月起銀行理財產品將適用於新規。

5月23日,據多家媒體消息,中國銀行業協會理財業務專委會召集多家理財子公司、部分尚未成立理財子公司和資管業務規模較大的銀行參與研討會。

會上就“理財產品過往業績展示行爲準則”進行討論,對理財產品的過往業績展示設置了相關要求和禁止行爲。

如機構在選擇過往業績展示區間時,應註明區間起始時間和截止時間。不同期限的銀行理財展示過往業績也有規範,理財產品運作1個月以上但不滿1年的,應至少包括從產品成立之日起計算的過往業績;理財產品運作1年以上但不滿6年的,應至少包含自產品成立當年開始所有完整會計年度的業績;理財產品運作6年以上的,應至少包含最近5個完整會計年度的業績。

這意味着,以往機構通過挑選表現優異的過往業績進行“擇優展示”的方式行不通了。

據《中國銀行業理財市場年度報告(2022年)》顯示,截至2022年末,中國銀行理財市場存續規模爲27.65萬億元,全年累計新發理財產品2.94萬隻,募集資金89.62萬億元。在各投資主體中,個人投資者是銀行理財市場的主力軍共有 9575.32萬人,市場佔比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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