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薦人(聯席主承銷商):

聯席主承銷商:

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不超過1,347.00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A股)(以下簡稱“本次發行”)的申請已於2022年7月22日經深交所創業板上市委員會審議通過,並於2023年4月12日經證監會證監許可〔2023〕589號文同意註冊。

發行人及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民生證券”、“保薦人(聯席主承銷商)”)、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申萬宏源承銷保薦”,民生證券和申萬宏源承銷保薦合稱“聯席主承銷商”)敬請投資者重點關注本次發行流程、網上網下申購及繳款、棄購股份處理等方面,並於2023年6月8日(T+2日)及時履行繳款義務,具體內容如下:

1、網上投資者申購新股中籤後,應根據《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網上搖號中籤結果公告》的搖號中籤結果和《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公告》的認購資金繳付要求履行資金交收義務,確保其資金賬戶在2023年6月8日(T+2日)日終有足額的新股認購資金,不足部分視爲放棄認購,由此產生的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投資者自行承擔。投資者款項劃付需遵守投資者所在證券公司的相關規定。

網下和網上投資者放棄認購部分的股份由民生證券包銷。

2、當出現網下和網上投資者繳款認購的股份數量合計不足本次公開發行數量的70%時,聯席主承銷商將中止本次新股發行,並就中止發行的原因和後續安排進行信息披露。

3、有效報價網下投資者未參與申購或者獲得初步配售的網下投資者未及時足額繳納認購款的,將被視爲違約並應承擔違約責任,聯席主承銷商將違約情況報中國證券業協會備案。

網上投資者連續12個月內累計出現3次中籤後未足額繳款的情形時,自結算參與人最近一次申報其放棄認購的次日起 6 個月(按180個自然日計算,含次日)內不得參與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可交換公司債券的網上申購。

放棄認購的次數按照投資者實際放棄認購新股、存託憑證、可轉換公司債券與可交換公司債券的次數合併計算。

4、本公告一經刊出,即視同向已參與網上申購併中籤的網上投資者和已參與網下申購的網下投資者送達獲配繳款通知。

根據《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創業板上市發行公告》,本次股票發行的聯席主承銷商於2023年6月7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羅湖區深南東路5045號深業中心311室主持了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網上發行搖號抽籤儀式。搖號儀式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深圳市羅湖公證處代表的監督下進行並公證。現將中籤結果公告如下:

凡參與網上發行申購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的投資者持有的申購配號尾數與上述號碼相同的,則爲中籤號碼。中籤號碼共有13,065個,每個中籤號碼只能認購500股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

發行人:湖南飛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薦人(聯席主承銷商):民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聯席主承銷商:申萬宏源證券承銷保薦有限責任公司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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