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記者 王一鳴

截至6月8日,據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統計,今年以來科創板申報企業撤否項目數量已達31家,其中有2家上會被否,3家在證監會註冊環節選擇撤回材料導致終止註冊,剩餘26家則是在上交所審覈問詢階段主動撤回。

這一數據,已快趕上去年科創板申報企業IPO終止總數。上交所在去年一份《科創板發行上市審覈動態》中總結:去年全年科創板IPO終止家數共有40家,從終止階段來看,有33家在上交所審覈問詢階段撤回,有7家在證監會註冊環節終止。終止項目中有9家涉及現場督導、3家涉及現場檢查。

從過會情況來看,今年的科創板過會率亦處於相對低位。據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初步梳理,今年以來(截至6月8日)共有24家公司發佈過上會時間安排,其中有2家上會被否,3家因撤單或尚有相關事項需要覈查而取消審覈,2家在暫緩表決後主動撤單,剩餘17家企業審覈通過,實際通過率約70.83%,這低於兩市主板、創業板和北交所今年以來八成以上的審覈通過率;也低於科創板自2019年開板以來,過往各年約九成的過會率。

對於今年科創板撤否單數量增多的原因,資深投行人士王驥躍向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分析稱,這其中存在各方面因素,包括定位要求更嚴、年報更新後有企業業績不及預期,還有不少情況是中介機構對發行人財務覈查、科創屬性論證、公司治理及合規運營等基礎問題的盡職調查工作不夠充分,對在審項目新增重大事項的報告不及時等造成的。

短期內科創板較高的撤單情況亦受到監管部門關注。今年5月,上交所向會員單位下發了關於2023年一季度上交所會員管理情況的通報,其中重點關注了IPO中“一督就撤”等情況。例如,科創板上市保薦業務方面,因會員在科創板上市保薦項目現場督導前撤銷保薦、保薦代表人對信息披露覈查驗證不充分、未及時向上交所報告並督促發行人披露重大事項等情形,上交所採取發送監管工作函措施4次,書面警示1次。

在之後下發的《上交所發行上市審覈動態》(2023年第2期)中,上交所也指出科創板IPO中存在的部分問題,包括:部分保薦人的內部盡職調查制度制定時間較早,未結合科創板上市標準和科創屬性要求進行修訂完善,也未按照新修訂的《保薦人盡職調查工作準則》和《證券發行上市保薦業務工作底稿指引》及時更新內部相應制度;部分保薦人的項目組未嚴格有效執行內部盡職調查指引和底稿編制指引,質控部門也未督促不同項目組執行統一的盡調標準和程序。

該審覈動態顯示,2023年1~4月,上交所針對1家科創板申報項目中發行人信息披露不規範、保薦人履職不到位的情況,出具監管警示2次,涉及1家發行人和2名保薦代表人。針對4家科創板申報項目中發行人信息披露質量問題、保薦人執業質量問題,出具監管工作函5份,涉及1家發行人和3家保薦人。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2年12月,中證協曾發佈《證券公司投行業務質量評價辦法(試行)》,該辦法以業務項目執行和專業操守執行爲評價基礎,建立投行業務執業質量評價體系,將資本市場“看門人機制”的執行責任落實到具體業務,將保障執業質量的三道防線責任明確到人,促進形成保薦承銷機構和從業人員執業質量和專業聲譽的市場化約束機制。其中,執業質量評價主要反映首發等申報質量情況,包括項目撤否情況、處罰處分及負面行爲記錄等。

有接近監管的人士向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指出,全面註冊制背景下,執業質量將是投行等中介機構競爭的立身之本。中介機構應注意總結梳理過往項目經驗,切實做好盡職調查工作,充分發揮內核及質控部門的及時跟進和把關作用,摒棄“帶病申報”的僥倖心理,對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有效性切實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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