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能源(00757)发布公告,于2023年6月13日(交易时段后),买方锦州阳光能源有限公司(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卖方甲俊懋及卖方乙文特客国际集团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该等协议,买方同意购买,而卖方甲及卖方乙同意出售目标公司江苏悦阳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3.76%及8.72%的股权,代价分别为人民币5813万元及人民币3682万元。

于本公告日期,目标公司直接由买方持有约63.51%,间接由公司持有约77.52%。于完成后,目标公司将直接由买方持有约85.99%,间接由公司持有100%。

于完成后,目标公司将由公司间接持有100%。届时,集团将能够全面负责其日常运营管理及开发,这将有利于提高集团进一步提升开发质量的能力,并继续扩大光伏组件产品生产规模,作为集团的主要业务之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