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陈益刊

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不得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但出于种种原因,当前地方上仍难杜绝这一现象,近日多省审计披露当地新增隐性债务仍有发生。

多位财税专家告诉第一财经,受不当政绩观、金融机构推波助澜等因素,地方违规举债形成隐性债务,尽管当前隐性债务增长势头得到初步遏制,但仍难杜绝。这需要强化监管和问责,建立长效监管制度框架,并持续推动财税体制等重大改革,清除隐性债务形成的土壤环境。

隐性债务屡禁不绝

多个省份审计部门公开的2022年度当地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报告披露,当地仍有新增隐性债务。

比如,甘肃审计报告称1个市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市政建设等公益性项目支出,违规新增政府隐性债务3.06亿元;2个市县21个已完工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形成政府隐性债务2.36亿元。

湖南审计报告称,新增隐性债务仍有发生。有的融资平台举债建设公益性项目或变相建设形象工程及楼堂馆所,造成严重损失浪费。

目前地方政府举债合法形式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但实践中,部分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形成了隐性债务。目前隐性债务集中在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上。

6月份审计署公开披露,重点审计的18省本级及36个市县共54个地区财政收支情况中,49个地区通过承诺兜底回购、国有企业垫资等方式,违规新增隐性债务415.16亿元。

为何在高压监管下,一些地方仍要“踩红线”违规举债,形成新增隐性债务?

财达证券副总经理胡恒松告诉第一财经,部分地区财政实力较弱且下辖的城投公司融资能力较差,市场化融资的资金无法满足当地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所以只能是通过政府信用背书的方式来进行融资,从而产生了隐性债务。

财政部此前撰文分析隐性债务的成因,首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政绩观不正确。有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没有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过度举债谋“政绩”,超出财力可能铺摊子,无序举债搞建设。有的地方政府建设项目缺乏统筹规划和长远考虑,急于超前发展,只管举债建设、不考虑还钱。

近年中央要求各地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比如,今年湖南将严控债务风险作为纠正政绩观偏差的重点内容。

多措并举标本兼治

为了遏制隐性债务增长,中央强化隐性债务监管和问责,对地方债采取终身问责、倒查责任。近年不少问责案例公开曝光,一些违规举债官员遭撤职等。

除此之外,一些金融机构认为地方政府不会破产,存在财政兜底幻觉,且政府投资项目容易出业绩便违规提供融资,助推隐性债务增长。

胡恒松表示,部分金融机构违规要求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违规担保承诺,将城投公司的融资行为与地方政府信用绑定在一起,从而规避金融机构潜在的信用风险。虽然监管机构已经多次发文明令禁止这种行为,但是部分金融机构依然在执行这类增信方式。

比如,内蒙古审计报告称,当地部分金融机构违规向地方政府融资。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郑春荣认为,未来对违规提供政府融资的金融机构,要加大惩罚力度和问责,包括暂停相关业务资质,促进整改。

近期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其中提出要有效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实施一揽子化债方案。

胡恒松认为,要消除隐性债务形成土壤,可考虑加强对部分地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监察管理,确保各个地区不出现超出财政实力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进行过度举债。在此基础上,对部分地区进行隐性债务置换,“堵后门开前门”,支持城投公司通过公开市场进行融资。

粤开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罗志恒认为,要根治债务问题,要从根本上解决政府职能规模与边界,要彻底解决近乎无限责任政府问题,要彻底解决中央与地方、省与市县的财政体制问题,避免“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导致的地方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小马拉大车”,否则债务问题此次化解后仍将在未来再度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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