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9月1日讯(记者 唐继厚 霍枭涵)在9月1日召开的《关于新时代加快推动创新龙江建设的意见》和《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李明焕表示,为深入落实《新时代龙江创新发展60条》中关于“优化融资担保服务”的政策要求,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从四个方面聚焦发力。

黑龙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副局长李明焕介绍情况。

强化融资增信支持

积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围绕“4567”重点产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等市场主体,不断完善融资担保业务模式,优化业务结构,提高审批效率,持续扩大业务规模和服务范围。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机构加强“总对总”业务合作,积极探索客户风险评估互信机制,缓解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担保难问题。

创新融资担保产品

积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根据科技创新型企业“轻资产、重智产”发展特点,不断创新知识产权、股权、应收账款、存货等质押类融资担保产品。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精准选取科技创新型企业客户,加大对拟上市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服务力度,创新“伙伴式”担保服务模式,坚持长期思维,为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融资担保支持。

持续降低担保费率

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可持续经营前提下,降低融资担保平均费率,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小微企业收取的担保费率原则上不超过1.5%,从而进一步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

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完善“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三级再担保体系,指导省级再担保机构加强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将更多符合条件的业务纳入国担基金支持范围,引导和带动市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合力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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