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研究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行爲民事追責問題
轉自 中國證券報
記者 昝秀麗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長周倫軍9月16日在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2023年年會上表示,最高法將繼續圍繞資本市場司法規則體系的完善、相關案件的審理做好工作,深入研究內幕交易和操縱市場行爲的民事追責問題,適時出臺相關司法解釋。
周倫軍介紹,近年來最高法制定了一系列司法解釋和司法政策,全面壓實賣方機構的信息披露義務和責任,對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予以優先和傾斜保護,進一步夯實和完善了資本市場基礎法律制度。
具體來看,進一步強調賣者盡責,壓實賣方機構的信息披露義務,切實保護投資者自主做出投資決定的權利;進一步完善裁判規則,嚴打財務造假活動;進一步優化證券司法與監管的常態化協同機制,切實降低投資者舉證難度、暢通投資者訴訟救濟途徑;全面推行集約化的案件審理模式,節約司法資源、降低維權成本;大力推進金融審判專業化建設,專門金融法院和專門金融法庭建設取得長足發展等。
談及健全完善中小投資者司法保護的案件審理情況,周倫軍表示,在審判工作中,人民法院全面落實對資本市場違法犯罪行爲“零容忍”要求,彙集多方合力,強化民事賠償,案件審理和執行工作取得新進展。從案件審理情況看,新司法解釋確立的新制度、新機制已在實踐中得到充分適用,虛假陳述案件的審判呈現出如下特徵:追究控股股東、實控人等財務造假“首惡”和“關鍵少數”責任取得重要突破;虛假陳述行爲的民事責任構成要件更加科學合理;審判實踐中積極探索“過罰相當”的民事責任承擔,中介機構承擔賠償責任標準更加合理均衡;穩妥推動特別代表人訴訟常態化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