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生医药(00503)及要约人国泰国际医药生产及销售(中国)有限公司联合公布,于2023年9月8日,要约人要求董事会向计划股东提呈该建议,当中将涉及建议根据公司法第86条以协议安排方式将公司私有化,其涉及注销及剔除所有计划股份及同时向要约人配发及发行同等数目的新股份,惟须受条件规限。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股份自2023年9月18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恢复买卖。

根据该建议,倘该计划成为无条件,计划股东将就每股计划股份向要约人收取计划代价现金1.80港元,作为注销及剔除于生效日期持有的计划股份的代价,每股计划股份的计划代价1.80港元较股份于最后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的收市价每股1.42港元溢价约26.76%。按于本联合公告日期已发行约1.33亿股计划股份计算,并假设于计划记录日期或之前将不会进一步发行股份,使该建议生效所需的最高现金金额将为约2.4亿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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