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2023年第6号公告,发布85项新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3项修改单。

主要包括:《茶叶》等3项食品产品标准、《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等5项生产经营规范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等6项食品相关产品标准、《化学分析方法验证通则》等46项理化检验方法标准和1项修改单、《微生物检验方法验证通则》等3项微生物检验方法标准、《动物性水产品及其制品中颚口线虫的检验》等6项寄生虫检验方法标准,以及《食品添加剂β-胡萝卜素》等16项食品添加剂、食品营养强化剂质量规格标准和2项修改单。

其中茶叶标准规定了“茶鲜叶”和“茶叶”的定义、感官要求、污染物限量、农药残留限量和食品添加剂使用等技术要求。食品加工用菌种制剂及其生产卫生规范等标准为首次制定,有助于规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为适应行业内新出现的产品类型,婴幼儿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增加了液态婴幼儿配方食品相关内容,细化了生产过程特殊技术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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