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湖北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湖北省委批准,湖北省纪委监委对黄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王新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新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丧失政治忠诚,串供堵口,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纪法意识淡薄,大搞政商勾连,利益捆绑,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查办、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新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新华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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