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太微(688515.SH)公告,公司拟与客户A签署《客户A与苏州裕太微电子有限公司合作协议》(“原协议”)补充协议(“本协议”),公司将拥有的用于车载交换领域的百兆以太网物理层IP(“100MPHY IP”)授权客户A使用,该技术许可的性质为永久的、非独占、非排他、不可再授权的使用权。上述IP授权使用费总计人民币4000万元(不含税金额),双方一致同意从客户A已支付给公司的原协议预付款项人民币4000万元(不含税金额)中抵扣。

据悉,客户A是全球领先的信息与通信解决方案供应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依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客户A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故本次技术许可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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