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刻机”闹剧迎来收场。

因在互动易平台对投资者提问的有关“光刻机”相关回复受到媒体和投资者广泛质疑,并引起公司股价大幅波动,苏大维格涉嫌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情形及误导性陈述,市场影响恶劣,10月12日深交所表示,将对苏大维格及相关违规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深交所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9月14日,苏大维格在深交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简称“互动易”)回复投资者提问时表示“公司光刻机已实现向国内龙头芯片企业的销售,并已实现向日本、韩国、以色列等国家出口”,并提及“公司已关注到纳米压印光刻在集成电路和芯片制造领域具备替代传统光刻的应用潜力,并在积极布局”。

该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对投资者提问的回复,受到媒体和投资者广泛质疑,并引起苏大维格股价大幅波动。

10月8日,苏大维格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称,公司互动易回复直接使用了“光刻机”“龙头芯片公司”等可能引起误解的表述,未能充分考虑到部分投资者可能对光刻机的技术路线、相关技术的具体应用领域等情况不了解,未详细说明公司光刻设备的具体类型、主要的应用领域、与行业龙头企业的差距,以及客户主要用途等信息;也未说明相关设备收入占公司收入比重较低,未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根据关注函,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指出,苏大维格在互动易平台对投资者提问的回复涉嫌存在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情形及误导性陈述。公司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市场影响恶劣。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深交所将对公司及相关违规当事人启动纪律处分程序。

深交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强调,希望公司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

事件回股:“光刻设备”说成“光刻机”,股价20cm涨停

“公司光刻机已实现向国内龙头芯片企业的销售,并已实现向日本、韩国、以色列等国家的出口。”

看到上市公司在交易所的互动平台上这样的公开信息,你会不会热血沸腾?

9月8日,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上向苏大维格询问,公司光刻机及相关技术有哪些知名企业在使用?

9月14日,苏大维格回复称,“公司光刻机已实现向国内龙头芯片企业的销售,并已实现向日本、韩国、以色列等国家的出口;同时,公司向国内相关芯片光刻机厂商提供了定位光栅尺部件。”

这个回复很快引起了众多投资者的注意。不少投资者误认为苏大维格已经打入了集成电路领域,并且进入了国际市场。

9月14日,苏大维格涨停,报收于33.12元/股,涨幅20%。

然而,在交易所下发关注函后,苏大维格说明了自己所生产的光刻设备与集成电路领域无关,并且外销收入占比很低。

苏大维格表示,公司证券部门在回复相关互动易问题时,直接使用了“光刻机”、“龙头芯片公司”等可能引起误解的表述,未能充分考虑到部分投资者可能对光刻机的技术路线、相关技术的具体应用领域等情况不了解,未详细说明公司光刻设备的具体类型,公司主要的应用领域,与行业龙头企业的差距,以及客户主要用途等信息;也未说明相关设备收入占公司收入比重较低,未充分提示相关风险。前述回复引起了部分投资者误会和误解,并导致公司股价发生较大波动,对此,公司及公司证券部门诚恳向投资者表示歉意,并将积极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持续学习相关产业政策和文件,努力提升与投资者互动沟通的严谨性与信息传递的完整性,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水平。

不过这样的道歉并没得到投资者的原谅,公司股价应声回落。

自9月15日触及阶段高点后,截至10月12日收盘,苏大维格股价累计已经下跌近3成。

被立案调查 律师:受损股民可索赔

根据苏大维格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称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据了解,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由于苏大维格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记者发现已经有律师向曾经购买过苏大维格的证券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代理投资者索赔诉讼。

据相关律师表示,苏大维格案的索赔条件为:2023年10月9日前买入苏大维格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23年10月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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