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企业债券受理审核信息的数据,2023年以来申报的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只数很多,尤其是9月份以来,基本每天都有新增的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申报,涉及江苏、浙江、山东、重庆、福建等多个省份和直辖市的多个发行人。

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是企业债券产品中一个特定品种,因为不涉及募投项目,所以得到了发行人的偏爱在企业债券审核政策落地之前,市场上曾有传言会取消该品种。但是从证监会近期核准的八批企业债券批文来看,已经有多只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取得债券批文,当然后续审核政策是否会有新的变化,有待进一步观察。

       目前已经出具的八批企业债券批文中,涉及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的批文情况如下:

      1、第一批企业债券批文中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共有两只批文,分别为无锡市城开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15亿元)和钟祥市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10亿元)。

       2、第二批企业债券批文中没有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产品。

       3、第三批企业债券批文中没有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产品。

       4、第四批企业债券批文中没有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产品。

       5、第四批企业债券批文中没有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产品。

      6、第六批企业债券中有3只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分别为江阴临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12亿元)、如东县东泰社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6.4亿元)。

      7、第七批企业债券中有1只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为安徽金寨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7亿元)。

      8、第八批企业债券中有2只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分别为安徽省江南产业集中区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5.6亿元)、黄冈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10.5亿元)。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