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杜海 见习记者 于婉凝

日前,齐翔腾达(002408.SZ)公告称,因信披违规,公司及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车成聚、时任财务总监黄磊、董秘张军等责任人均被山东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齐翔腾达及车成聚等此番收到警示函,是因为哪些事项?这是否会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呢?

“不涉及对财报的追溯调整”

据山东证监局现场检查发现,齐翔腾达存在2020年及2021年年报披露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数据不准确的问题。

2020年9月,齐翔腾达全资控股的广州齐翔与上下游公司进行了尼龙颗粒的采购销售业务。2020年9月、2021年1-5月,广州齐翔与上下游公司进行了苯乙烯的采购销售业务。其中,2020年采购金额为3.8275亿元、销售金额为3.8311亿元的尼龙颗粒交易以及2020年采购销售金额为1亿元、2021年采购销售金额为1.77亿元的苯乙烯的交易缺少商业实质,广州齐翔确认了收入、成本,虚增2020年营业收入4.83亿元、营业成本4.83亿元,虚增2021年营业收入1.77亿元、营业成本1.77亿元,使得齐翔腾达2020年及2021年年报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

由于公司存在虚增收入的问题,那么,公司相关财报是否需要追溯调整?

“虚增的营业收入占总营收的比重较小,因此公司不涉及对相关财报的追溯调整。”10月18日下午,齐翔腾达证券部门有关人士对经济导报记者回应说。

经济导报记者查询获悉,该公司2020年度实现总营收246.86亿元,2020年虚增的营收4.83亿元占其不到2%的比重;2021年度,该公司实现总营收348.92亿元,2021年虚增的营收1.77亿元占其比重更小。

另据最新的财务数据,2023年上半年,齐翔腾达实现营收137.85亿元,同比下滑15.97%;实现净利润2043.92万元,同比下滑97.73%。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从事化工制造板块和供应链管理板块业务。报告期内,由于需求端与供给端面临双重压力,化工产品价格持续低位盘整,公司销售压力增大;受国外通货膨胀持续影响,产品出口量价齐跌;此外,受原油价格及行业政策影响,原料价格大幅波动,影响产品利润。面对不利因素,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提高产品周转率,并开展技改、降本增效等措施,2023年第二季度公司经营情况逐步好转。

未对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此外,山东证监局检查发现,齐翔腾达还存在供应链贸易业务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的问题。

2020年、2021年,齐翔腾达控股的淄博齐翔腾达供应链有限公司及广州齐翔,通过两家网上仓储服务平台与上下游进行了乙二醇、精对苯二甲酸的交易,相关交易占公司境内供应链业务比重较高。2022年2月16日,深交所向齐翔腾达发出关注函,要求公司就供应链业务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提供主要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政策、结算模式、信用政策、实物流转、资金流转等问题做出说明,并对外披露。公司在当年2月24日发布的关注函回复中,未按要求充分说明上述业务的实物流转等具体业务模式,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

齐翔腾达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车成聚、时任财务总监黄磊、董事会秘书张军作为责任人,均违反了相关规定。

根据有关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齐翔腾达及上述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并将上述情况记入诚信档案;要求齐翔腾达及相关责任人应引以为戒,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并在收到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报告。

那么,此番公司被处罚一事,是否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齐翔腾达上述人士对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公司生产经营及新项目建设一切正常。

齐翔腾达方面还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提到的问题,并对该事项相关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深刻反思,充分吸取教训、认真总结,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同时,公司董监高人员将加强内部管控,认真履行勤勉尽责义务,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9月28日,公司收到总经理车成聚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车成聚于2023年9月18日至9月22日期间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共计303.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增持金额共计2009.48万元(不含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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