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袁园    每经编辑 张益铭    

10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金融监管总局)召开2023年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数据信息新闻发布会,就前三季度银行业保险业的运行情况进行介绍。

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三季度末,银行保险机构经营和监管指标处于合理区间,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不断增强,为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此外,相关负责人还就当前外界关注的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银保渠道手续费调整等热点问题作出回应。

银行保险业务平稳增长

数据显示,三季度末,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409.8万亿元,同比增长9.5%。保险公司总资产29.6万亿元,同比增长10.8%。保险资金运用余额27.2万亿元,同比增长10.8%。前三季度,银行保险新增债券投资9.6万亿元。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4.3万亿元,同比增长11%,赔款与给付支出1.4万亿元,同比增长20.1%。车险、农险、健康险风险保障金额同比分别增长27.9%、11.9%、7.1%。

与此同时,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不断加强。一是信贷投放保持合理充裕。前三季度,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新增4.8万亿元,同比多增9754亿元。民营企业贷款新增6.7万亿元,同比多增6836亿元。二是服务方式持续优化。三季度末,企业类中长期贷款同比增长17%,企业类信用贷款同比增长21.8%,循环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4.3%,均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平均利率同比下降0.47个百分点,民营企业贷款平均利率同比下降0.32个百分点。

当前,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为14.66%,保险业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188%,保持在合理区间。

下阶段,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将着力抓好重点任务落实,持续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助力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积极稳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值得一提的是,在发布会上,金融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对于当前消费者关注的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情况也给出了解答。

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工作相关负责人刘志清表示,当前我国金融业运行总体平稳,防范化解风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加强银行不良资产认定与处置。制定实施《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推动银行准确识别与评估信用风险,做实资产风险分类。拓宽不良资产处置渠道,有序推进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化解银行信用风险,前三季度银行业共处置不良资产1.9万亿元。着力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督促银行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法,合理预估风险,充足计提拨备,增厚风险缓冲垫。初步统计,2023年三季度末,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61%,同比下降0.05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07.9%,同比上升2.4个百分点。

二是稳妥推进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坚持分类指导、“一省一策”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制定实施中小金融机构改革化险方案,协同做好风险化解工作。

三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会同相关部门优化房地产政策,合理优化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要求,明确将“认房不认贷”纳入“一城一策”工具箱,更好地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同时,稳妥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目前绝大部分贷款已调整到位,有效缓解居民房贷支出压力。指导银行保险机构落实“金融十六条”,满足房企合理融资需求。前三季度,银行累计发放房地产开发贷款2.4万亿元。截至三季度末,房地产开发贷款展期余额同比增长183%,商业银行开立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余额同比增长80%。

四是健全防范化解风险长效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前三季度共处罚银行保险机构2978家次,处罚责任人员5512人次,罚没合计63亿元。

刘志清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强化“五大监管”,稳妥有序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金融风险,推动完善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有力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全面推行“报行合一”

8月下旬,金融监管总局向多家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规范银行代理渠道保险产品的通知》,对银行保险渠道佣金进行约束。随后,多家险企的银保渠道系统开始关停,引起了行业和消费者的空前关注。

“近些年,人身保险业同质化竞争严重,保险公司费用管理普遍较为粗放,导致实际费用超出了产品报备时的水平,出现‘报行不一’的情况。费用高企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也是虚假费用、虚假投保、虚假退保等问题的根源,更是滋生‘代理黑产’的土壤,影响了行业高质量发展。”金融监管总局人身保险监管工作相关负责人刘昇表示,强化产品“报行合一”是严格监管的具体体现,也是推动行业算账经营、强化管理的必然需求。

刘昇表示,开展“报行合一”也有助于治理市场乱象,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行业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推动保险公司降低经营成本、提升负债质量。当前,我们在银保渠道率先严格执行产品“报行合一”工作,强化产品备案管理。一是要求保险公司明确产品的费用结构。二是要求保险公司明确产品的总费用上限和给渠道佣金的上限。三是要求保险公司做到“三费合一”,也就是精算假设费用、预算费用和考核费用做到相统一。四是要求保险公司在压实主体责任的同时,特别强调要压实精算师的责任,要求精算师在产品设计、费用测算等方面负起责任。监管部门将一以贯之地抓好“报行合一”工作。

整体来看,刘昇表示,保险公司的银保业务运行平稳、进展良好。初步估算,银保渠道的佣金费率较之前平均水平下降了约30%左右。

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坚持金融工作的人民性,全面推行“报行合一”,抓紧启动个人代理渠道、经纪代理渠道的“报行合一”工作。强化市场行为监管,坚持抓早、抓小、抓典型,持续不断严监管、强问责,整治行业乱象,切实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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