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10月31日晚间,东方嘉盛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2个交易日(2023年10月30日、2023年10月3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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