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11月1日晚间,吉宏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4000万元、不超过6000万元的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25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38500.9288万股的0.0130%,最高成交价为20.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0.3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2.47万元(不含交易费用)。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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