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湖南省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3年99批次校园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结果的公示(第11期)。

2023年秋季开学后,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抽检。抽检对象覆盖全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含托管托教机构)食堂、校内小卖店、校外供餐配送单位等33家食品经营单位。抽检品种包含粮食加工品、食用油、食用农产品、肉制品、调味品、饮料、乳制品、糕点、方便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蔬菜制品、糖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13个食品大类共计99批次。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96批次合格、3批次不合格。不合格情况主要表现为食用农产品茄子中重金属镉超标、豇豆中水胺硫磷农药残留超标,调味品八角二氧化硫残留量。

一、不合格情况(详见附件1)

1、湖南味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嘉禾分公司销售的茄子,经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镉(以Cd计)项目实测值为0.12mg/kg(标准值:≤0.05mg/kg),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桂阳县第三中学食堂销售的八角,经郴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实测值为0.489g/kg(标准值:≤0.15g/kg),不符合 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3、宜章县养正中学第二食堂销售的豇豆,经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检验,水胺硫磷实测值0.80mg/kg(标准值:≤0.05mg/kg),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中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郴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管辖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要求责令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食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组织核查处置的执法部门应及时按规定采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合格情况(详见附件2)

(来源:郴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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