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15日),国家医保局在答复委员提案时表示,罕见病具有患者人数少、治疗周期长、药物依赖强、人均费用高的特点。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方面,目前我国已初步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医疗救助为托底,补充医疗保险等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框架。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达到80%和70%左右,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大病保险等补充保险进一步梯次减负。持续推进健全完善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障措施,进一步减轻群众高额医疗费用负担。2022年,居民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在基本医保基础上提高了约15个百分点。医疗救助夯实托底保障。健全统一规范的医疗救助制度,对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众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保障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医疗费用,按规定给予救助,夯实托底保障。

同时,注重发挥商业保险等的作用。据了解,目前已经有170多家保险公司开展了健康保险业务,涵盖了疾病保险、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医疗意外保险。在疾病保险方面,已有200多种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将罕见病纳入保障范国;在商业医疗保险方面,多数产品将罕见病患者医疗费用纳入保障范围。近年来各地纷纷推出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业务(多地称之为“惠民保”),一些地方将特定药品费用纳入保障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大病患者(包括罕见病患者)的就医负担。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注重顶层制度设计和政策引导,加快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引导慈善组织积极参与罕见病患者慈善医疗,扩大保障范围,助推创新药使用和研发,更好服务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

(总台央视记者 张萍 郑怡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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