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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讯,华南城(01668)发布公告,截至伦敦时间2023年12月18日下午4时正(进一步延长到期日),2024年7月票据的征求同意已于进一步延长到期日前获得。

公告称,公司已接受2024年7月票据持有人的同意,并已签署征求同意声明中所述有关2024年7月票据的修订及重列契约,以使2024年7月票据的拟议修订生效;及相应的,对于公司塬本需收到能使有关2024年4月票据契约、2024年6月票据契约、2024年10月票据契约及2024年12月票据契约之拟议修订生效的有效必要同意的条件,公司已决定豁免该条件。因此,有关2024年7月票据的拟议修订及豁免的有效性并不取决于其他系列票据的征求同意的完成情况。

关于2024年7月票据,拟议修订包括:

a.将2024年7月票据的到期日延长至2027年8月19日;

b.将2024年7月票据的年利率从9.0%降至4.5%,于付款日生效;

c.将2024年7月票据的利息支付日修改为每年的5月19日及11月19日并订明(1)将于2024年5月19日作出的首次利息付款为自付款日(包括该日)起至2024年5月19日(但不包括该日)的应计利息及(2)将于2024年7月票据最后到期日作出的最后利息付款为自2027年5月19日(包括该日)起至有关最后到期日(但不包括该日)的应计利息;

d.修改分期偿还计划,据此,于各分期付款日,公司应按等于2024年7月票据本金额100%的赎回价赎回至少2024年7月票据的最低本金额,加上截至相关分期付款日(但不包括该日)的应计未付利息(如有),以现金形式按比例支付给其上一个分期偿还记录日的持有人,方式为按比例扣减有关持有人所持每张2024年7月票据的本金额;

e.实施强制提前赎回计划,据此,于2024年1月31日(强制提前赎回日),公司应按等于2024年7月票据本金额100%的赎回价赎回本金额946.92万美元,加上截至强制提前赎回日的应计未付利息(如有),以现金形式按比例支付给强制提前赎回记录日的持有人,方式为按比例扣减有关持有人所持每张2024年7月票据的本金额;

f.将南昌华南城加入指定境内资产清单;及

g.将公司应根据征求同意声明的条款及条件支付激励费添加为2024年7月经修订及重列票据契约的承诺之一。

各2024年7月票据持有人如在征求同意中递交同意,将被视为已(其中包括)豁免11月未支付利息至2024年7月19日,并确认及同意11月利息将于2024年7月19日或之前支付。

根据征求同意的条款及条件,公司(1)已于2023年12月19日向进一步延长到期日或之前有效递交(且未有效撤销)同意的每位2024年7月票据持有人支付同意费;及(2)将于2024年1月31日向进一步延长到期日或之前有效交付(且未有效撤销)同意的每位2024年7月票据持有人支付激励费。

由于已于进一步延长到期日前接获有关2024年7月票据的必要同意,于付款日,即2024年7月票据契约条款的拟议修订生效日期,有关拟议修订将对所有2024年7月票据持有人具约束力,包括2024年7月票据的非同意持有人。然而,2024年7月票据的非同意持有人将不会收到任何同意费或激励费。

在关于2024年7月票据的拟议修订实施之后,自2023年11月20日起至2023年12月19日的应计未付利息已于2023年12月19日资本化,使得2024年7月票据的未偿还本金金额从2.35亿美元增至2.367亿美元。

此外,就2024年4月票据、2024年6月票据、2024年10月票据及2024年12月票据而言,各有关系列票据尚未取得持有人的必要同意。因此,有关各2024年4月票据、2024年6月票据、2024年10月票据及2024年12月票据的征求同意已告失效且将不会继续进行。

公司重视与所有持有人的关系,致力与持有人保持坦诚沟通。公司一直在积极与持有人进行沟通,讨论债务管理策略,包括但不限于征求同意、债务重组计划和交换要约,作为持续努力进行资金流动性管理的一部分。为履行此承诺及公司的公平透明塬则,公司有意确保五个系列的票据均受到公平待遇。倘日后向2024年4月票据、2024年6月票据、2024年10月票据及╱或2024年12月票据的持有人提供任何更佳或更优的条款,公司将向2024年7月票据的持有人提供同等条款。此做法表明公司致力于维持公平性,并旨在使每位持有人的利益保持一致。截至进一步延长到期日,69.87%的票面总额持有人投票支持了征求同意。公司再次衷心感谢全体持有人参与本征求同意。

截至本公告之日,2024年4月票据、2024年6月票据、2024年10月票据和2024年12月票据的未偿还本金金额分别约为2.89亿美元、2.87亿美元、2.03亿美元、3.33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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