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记者 康殷

12月27日,格力电器(000651)在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奥克斯诉格力侵权获赔”不实信息的澄清声明》,公司注意到网络上流传“奥克斯诉格力侵权获赔5849万”的相关报道,经查证,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已于2023年12月7日、8日就该系列案件作出二审终审裁判,判决奥克斯购买的专利不符合授权条件,应予无效;裁定撤销宁波中院、杭州中院有关判决,驳回奥克斯的起诉。

格力电器表示,部分媒体及平台未尽核实义务,发布不实信息,已严重侵害公司合法权益,请相关信息发布平台、媒体及时予以澄清并消除不良影响,公司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回溯原委,12月26日,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即“奥克斯”)与格力电器等两起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件一审判决书公布,日期为2022年8月份。该判决书显示,原告奥克斯就“压缩机”发明专利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格力电器分别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开支3996.17万元、3332万元。一审中,法院判决格力电器合计赔偿奥克斯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5849万元。

随着格力电器发布澄清声明,该案出现了反转。

格力电器与奥克斯之间围绕专利的纠纷由来已久。早在2015年,格力电器就将奥克斯告上法庭,诉讼理由为奥克斯涉嫌侵犯3项格力电器实用新型专利,要求奥克斯立刻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该案以格力电器胜诉告终,奥克斯赔偿格力电器经济损失230万元。

2017年1月25日,格力电器起诉奥克斯侵害自己的专利权,向法院诉求责令奥克斯停止生产销售相关产品并赔偿4000万元。2020年5月,该案历时3年之久终于尘埃落定,法院判决奥克斯赔偿4000万元,赔偿款已划拨到格力电器账户。这起案件还被广东法院网列为“2019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审判十大案件”之一。

2018年底,奥克斯购买了东芝空调的压缩机专利,随即反诉格力电器侵权。2021年12月和2022年8月,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继做出判决,认定格力电器构成侵权,相关案件赔偿金额累计近2.2亿元。但格力电器和奥克斯均对判决结果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4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该纠纷进行开庭审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将对此案择期宣判。

今年7月16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发布格力电器起诉被告奥克斯等的公告。原告格力电器诉求法院,判令奥克斯、宁波奥胜贸易有限公司、尚彬、刘娟、古汤汤、吴庆壮、黄家柏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商业秘密,同时,判令奥克斯将8个专利权转至格力电器名下,永久删除载有原告商业秘密的电子数据,以及空调器产品、模具、技术图纸等,并索赔9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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