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券业协会12月30日消息,根据证监会工作部署,协会修订发布《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中证协发〔2023〕269号),并组织开展了2023年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评价结果已按照规定履行完成相关程序,现予公布。评价结果分为A、B、C三类,本次评价结果A类12家、B类67家、C类19家。

本次评价对象包括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开展股票保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和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相关投行业务的98家证券公司,仅开展持续督导业务的证券公司未纳入评价范围。

具体看来,获评A类的12家券商分别为财信证券、长城证券、第一创业承销保荐、华泰联合、金元证券、南京证券、申港证券、湘财证券、信达证券、浙商证券、中金公司、中信证券。

第一梯队券商中,广发证券、申万宏源、国泰君安、海通证券、中国银河、招商证券、中信建投获评B类。

川财证券、东北证券、国盛证券、国融证券、国都证券、红塔证券、华创证券、华金证券、金圆统一、民生证券、甬兴证券、中天证券、中天国富、中原证券、山西证券、西部证券、开源证券、华西证券获评C类。

据界面新闻此前报道,12月29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修订发布《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

《评价办法》优化执业质量评分方式,强化评价结果运用,督促投行强化质量意识,加快从注重“可批性”向注重“可投性”转变,引导证券公司全面提高投行业务质量。

本次《评价办法》明确了投行执业的加分与扣分标准。能够充分反映证券公司4类投行业务即股票保荐、债券承销、并购重组财务顾问和股转公司(北交所)相关投行业务的履职尽责和业务规模情况。

其中,股票保荐业务35分、债券承销业务20分、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10分、股转公司(北交所)相关投行业务10分。

新增投行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评价加分项,引导投行更好发挥服务科技创新功能。

扣分标准中,对被出具投行业务相关行政处罚或暂停、撤销投行业务资格措施的,每次扣8分;因投行内部控制问题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根据采取的不同措施扣分2分-8分不等;因投行内部控制问题被采取纪律处分的,每次扣2分;因投行内部控制问题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每次扣1分。此外,责任人员被监管问责的,按照上述标准减半扣分。

协会表示,执业质量评价是激励约束证券公司提升投行业务执业水平的重要方式。下一步,协会将在监管部门指导下促进证券公司更好发挥“看门人”作用,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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