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金融一线消息,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连云港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存在以下多项违法违规事实:1、销售误导;2、编制虚假财务资料;3、虚假承保;4、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5、未按监管规定开展许可证公示;6、对公司员工不当营销宣传行为管理不到位;7、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及时注销执业登记。

罚单显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被警告并处以罚款60万元;作为相关负责人,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孙晓东被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助理高玲被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综合部经理的李汗青被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时任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培训部负责人、城区本部经理的谷长亮被警告并处罚款1.1万元,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中心支公司人力发展部经理的李瑶被警告并处罚款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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