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成糖业(03889)发布公告,公司谨此就原由锦州元成结欠锦州建设银行贷款(本金金额约为人民币1.89亿元)连同未偿还利息(锦州建行贷款)向公司股东提供进一步最新资料。于2023年11月,锦州建行贷款全部权益(包括抵押权)及利益已转让予吉林信达。

于2023年12月28日,(1)吉林信达(作为债权人)、(2)锦州元成(作为债务人)及(3)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上海好成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订立债务重组协议,集团同意于债务重组协议日期起30日内(即于2024年1月26日或之前)向吉林信达偿还人民币8800万元(清偿金额),以清偿锦州建行贷款。于偿还清偿金额后,锦州建行贷款项下的余下结欠贷款金额及利息将获豁免。于本公告日期,集团已将合共人民币8800万元转让予吉林信达,以用于偿还事项。待吉林信达收取清偿金额后,集团于债务重组协议项下的所有还款责任将视为已予履行。

于偿还清偿金额后,集团将不再有偿还锦州建行贷款余下结欠金额的责任。故此,基于集团于2023年11月30日的未经审核财务报表,董事预期集团于债务重组协议完成当日可确认不少于1.3亿港元的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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