傲农生物公告,现综合考虑近期资本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另外,公司收到福建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漳州中院”)送达的同意预重整通知书及指定临时管理人决定书,漳州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公司同日公告,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傲农投资”)及实际控制人吴有林通知,傲农投资与平潭天添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天添权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就终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傲农投资及吴有林决定终止其以协议转让方式合计转让不超过17.5%公司股份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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