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日报

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对一批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涉及中诚信国际、新世纪资信、联合资信、标普信用评级(中国)、中证鹏元资信、远东资信6家信用评级机构。处罚信息显示,2023年11月7日,由于存在未按规定办理备案、违反独立性要求、违反一致性原则等问题,这6家评级机构被央行处罚共计3446.645万元,相关负责人也分别被罚款和警告。

信用评级是债券市场的重要基础性制度安排,信用评级机构则被誉为债券市场的“看门人”。作为独立第三方,评级机构本质上是一种金融中介,其评级服务能够帮助投资者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提供信息参考、提高市场效率、促进价格发现等。近年来,我国信用评级行业在统一规则、完善监管、对外开放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但也存在评级虚高、评级区分度不足、预警功能弱等问题,制约了我国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具体来看,信用评级机构的收入主要来源于被评级企业,一些评级机构为了维护与被评级企业的合作关系,可能会对企业的信用风险进行过度美化,导致投资者受到误导。同时,一些机构在评级过程中存在随意性较大、主观判断过多等问题,导致评级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受到质疑。还有一些机构在评级过程中缺乏透明度,对于关键的评级因素和方法未进行充分的披露和解释,使得投资者难以理解评估评级的结果。

信用评级机构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信息服务机构,其依法合规展业,公平、客观、高质量信息披露,对于市场资源配置、投资者保护具有重要作用。2023年11月22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和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2023年第三季度债券市场信用评级机构业务运行及合规情况通报》,对15家信用评级机构的业务发展情况、内部建设及业务合规情况进行了总结。通报显示,2023年第三季度,15家评级机构共承揽债券产品3171只,其中中诚信国际和联合资信业务量占比分别为40.30%和25.45%。换言之,仅这两家评级机构的业务量占比就超过了六成。根据该通报披露数据,此次被处罚的6家信用评级机构业务量占比更是达到了82.8%。

信用评级行业发展必须规范有序。早在2019年,央行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统一评级行业监管后,央行于2020年组织了一次对评级行业的大范围合规检查,检查力度及深入程度前所未有。2021年,央行又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债券市场信用评级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从加强评级方法体系建设、完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信息披露等方面对信用评级机构提出明确要求,同时强调优化评级生态,严格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督管理。此次处罚又一次对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和公信力敲响警钟。未来为了债券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对评级行业的监管趋势还将更加严厉。

在外部环境日趋复杂的背景下,信用评级助力维护我国主权评级稳定,对于保障我国持续高水平对外开放同样具有重要意义。接下来,要不断增强评级机构实力,提升其国际竞争力。要支持有实力的金融科技力量进入评级市场,鼓励存量机构整合壮大,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同时,营造健康有序的评级生态环境,提升评级机构独立性和公信力。此外,还要鼓励评级机构“走出去”,拓展境外评级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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