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雷

记者今天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2023年汛期以来,银行业累计为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吉林五省(市)新发放灾后恢复重建各类贷款394.58亿元,保险业累计提供赔付预赔付108.04亿元。

其中,银行机构累计为五省(市)1.47万户受灾涉农主体新发放贷款32.18亿元,重点支持了受灾地区围绕农业生产设施修复、高标准农田重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等融资需求;对受灾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有信贷需求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入力度,累计为五省(市)1.82万户受灾小微企业恢复发展新发放贷款166.29亿元,为1642户承担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重点任务企业新发放贷款91.09亿元。在不压贷、不抽贷、不断贷基础上,银行机构因户施策,积极为五省(市)6192户受灾市场主体提供贷款展期、调整还款计划、利率优惠、免收罚息等专属金融支持,涉及贷款金额共计116.48亿元。此外,各家银行还累计为五省(市)40个基础设施重建项目提供贷款38.26亿元,为1802间因灾受损房屋修缮提供贷款2.28亿元,支持了受灾地区基础设施重建和受损房屋修缮。

在灾后保险理赔方面,各家保险公司目前已为五省(市)强降雨灾害提供赔付预赔付共计108.04亿元,案件赔付率超99%,金额赔付比例达92%。此外,北京地区保险公司对投保安责险的受灾企业,免费延长保险保单期限;对为灾区提供生产生活必需品的重点企业新投保或续保安责险,给予保费下调10%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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