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2月23日晚间,帝尔激光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0000万元(均含本数)。本次回购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的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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