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长江商报

玲珑集团提出了公司新的分红方案,“按季分红”或成为潮流。

3月5日晚间,玲珑轮胎(601966.SH)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提议,上市公司2024年度增加现金分红频次,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季度现金分红,且现金分红合计数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30%。

玲珑轮胎表示,公司收到上述提议后,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盈利能力进行分析,认为该提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计划将上述分红提议与2023年年度报告一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成熟市场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就是现金分红,而且一年分红四次,每个季度分红一次,这是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国际惯例。

值得一提的是,玲珑轮胎在利润连续两年下滑后,2023年打了一个“翻身仗”。

2023年,玲珑轮胎预计实现净利润13.5亿到16.1亿元,同比增加362%到451%。按照最低净利润计算,公司2024年整体分红可达4.05亿元。

净利预增362%到451%

玲珑轮胎是一家集轮胎的研发、制造与销售为一体的技术型轮胎生产企业,2016年7月6日在上交所主板上市。

资料显示,玲珑轮胎主要产品为乘用及轻卡子午线轮胎、卡客车子午线轮胎和非公路轮胎,广泛应用于乘用车、商用车以及工程机械车辆等。自成立以来,公司实行多元化品牌战略,面向全球市场进行差异化营销,产品销往全球173个国家。

值得一提的是,玲珑轮胎进入全球10大车企中7家的配套体系,2022年度全球配套量超过2200万条,2023年上半年全球配套量近1300万条,配套总量累计超过2亿条,连续多年位居中国轮胎配套第一。

尤其是在新能源配套领域,玲珑轮胎为上汽通用五菱、比亚迪、安徽大众、哪吒、易捷特、开沃等进行配套,新能源轮胎配套整体市占率近23%,稳居中国轮胎第一。

数据显示,2021年和2022年,玲珑轮胎营业收入分别为185.79亿元和170.0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07%和-8.47%;净利润分别为7.89亿元和2.9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4.48%和-63.03%。

对于2022年业绩表现,玲珑轮胎表示,主要是受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2022年,公司受原材料价格波动影响较大,合成橡胶、炭黑等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较大,使得轮胎生产成本升高,毛利率水平下降。

不过,进入2023年,玲珑轮胎打了一个“翻身仗”。

近日,玲珑轮胎发布的2023年年度业绩预增公告显示,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亿到16.1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0.58亿到13.18亿元,同比增加362%到451%;预计2023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2.90亿到14.90亿元,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11.11亿到13.11亿元,同比增加621%到732%。

玲珑轮胎表示,2023年受益于国内经济活动持续恢复以及海外市场需求提升,叠加原材料价格和海运费回落,公司紧抓市场机遇,积极开拓市场,产品销量实现较大增长,2023年累计实现销量同比增长26.10%,其中毛利较高的乘用车胎同比增长28.34%。同时公司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并在配套市场持续开展结构调整,盈利能力实现显著提升。

上市后累计分红23.77亿

玲珑轮胎自2017年开始至今已连续7年进行分红,累计分红金额达23.77亿元。

自2018年开始,玲珑轮胎分红率均在30%左右。以2022年为例,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2.92亿元,第二年分红8807.59万元,分红率达30%。

以2023年净利润最低13.5亿元计算,玲珑轮胎2024年整体分红可达4.05亿元。

如今,玲珑轮胎或将增加分红的频次。

3月5日晚间,玲珑轮胎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当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玲珑集团有限公司(即“玲珑集团”)提交的《关于提议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现金分红的函》。

公告称,玲珑集团提议玲珑轮胎持续落实“长期、稳定、可持续”的股东价值回报机制,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并在统筹好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动态平衡的基础上,适度增加分红频次。

具体来看,玲珑集团提议,玲珑轮胎在2023年度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30%的基础上,2024年度增加现金分红频次,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进行季度现金分红,且现金分红合计数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不低于30%。

玲珑轮胎表示,公司收到上述提议后,结合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盈利能力进行分析,认为该提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计划将上述分红提议与2023年年度报告一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制定适宜方案并及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023年12月,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其中第三条指出,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年度、中期现金分红最低金额或者比例(如有)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表示,成熟市场的上市公司普遍重视真金白银的现金分红,并且其十分流行“按季分红”,也就是说,成熟市场上市公司的分红政策就是现金分红,而且一年分红四次,每个季度分红一次,这是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国际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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