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消息,湖北一加油站因“缺斤少两”再被罚60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3月5日,阳新县大泉加油站(普通合伙)利用可调节、可篡改的加油机计量设备或程序等手段在向消费者销售汽油、柴油时,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损害了消费者利益。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下同。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3年3月16日,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阳新公安部门、阳新县税务部门、阳新县公共检测中心工作人员对上述加油站内正在使用的4台加油机,7把加油枪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其销售电脑内的计量税控软件,可以调控加油机的计量,并现场调试检测在电脑下调数值后加油机出的油量跟着下调,同时通过现场勘验,其管理系统电脑数据库、操作日志有清除痕迹。

2023年4月23日,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线索移送函》,上述加油站加油机计量正误差率可根据后台管理系统随意调控,疑似存在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称,《鉴定报告》显示,鉴定结果为该加油站的七块计控主板的计量芯片与原厂状态不一致。

2023年5月25日湖北三真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上述加油站2023年4月之前共计销售成品油金额7614297.46元(含税)。此外,上述加油站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6日期间计量芯片与原厂状态不一致的七块计控主板油品销售收入总计为6738316.34元(不含税),计算出该加油站共计获利202149.49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经查,上述加油站利用可调节、可篡改的加油机计量设备或程序等手段在向消费者销售汽油、柴油时,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违法所得 202149.49元。综上,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没收其违法所得202149.49元;罚款404298.98元;合计罚没606448.47元。

这不是该加油站第一次因“缺斤少两”被罚。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2023年8月10日,该加油站因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和不合格的计量器具,被阳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燃油加油机主板7块;没收违法所7552951.09元;罚款2000元;罚没款共计7554951.09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加油站2016年4月28日成立,经营范围包括高清汽油、乙醇汽油、柴油、润滑油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零售。

原标题:湖北一加油站两次“缺斤少两”被罚没816万

编辑:杨雁琳    责编:张松涛    审核:冯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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