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上交所向松原股份及公司董秘叶醒发出监管函。深交所对公司投资者服务电话畅通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公司存在多次无人接听投资者服务电话的情形,在深交所再次督促提醒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后,公司仍存在无人接听投资者服务电话的情形。

对此,上交所认为,松原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叶醒作为松原股份董秘,未能及时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也违反了有关规定。上交所要求松原股份及董秘叶醒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上交所提醒松原股份及全体董监高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保证在工作时间投资者服务电话畅通,认真友好接听并有效反馈,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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