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新湖中宝公告称,收到控股股东新湖集团的通知,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衢州智宝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就原协议项下标的股份分批过户、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节奏等事项进行补充约定。

补充协议约定,股份转让的15.68亿股标的股份,将分成三批次进行股份过户。其中,第一批转让股份为6亿股,第二批转让股份为5.3亿股,第三批转让股份为4.38亿股。合计15.68亿股,占新湖中宝总股本的18.43%。

此次股份转让后,目标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将继续保持稳定,不发生重大变更;如目标公司需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续/改/补等选举、聘任的工作,均应符合上市公司规范运行和合规管理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并依法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补充协议还显示,标的股份开始办理过户手续且受让方根据本补充协议之约定已支付对应批次转让价款的,则自受让方及其关联方对目标公司持股比例等于或大于20%起,受让方有权向目标公司董事会推荐一名具备任职资格和丰富行业经验的副总裁候选人负责目标公司财务监督工作。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国资背景的衢州工业将成为新湖中宝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新湖中宝表示,此次股权转让有利于双方结合各自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实力。有利于争取地方政策支持、全面深化合作,推动上市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新湖中宝与衢州结缘已久,在相关人士看来,衢州近年大力招引战略新兴产业,实施产业转型升级。新湖中宝持续投资的科技投资板块和正在布局的先进制造板块,与衢州的产业布局高度契合,衢州将依托上市公司平台集聚产业资源,为产业升级、产融结合布下重要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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