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金昌日报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 23-2021规定,经报请金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同意,现将以下单位租用我单位未归还的气瓶依法进行登报声明报废,自登报之日起以下气瓶所发生的任何问题,我单位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特此声明!

气瓶报废明细表见下表。

金川集团镍钴有限公司动力厂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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