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恩施日报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蒲丹 通讯员孙慧玲、朱宇、李杰华)3月27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批准《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实施〈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办法》。这是我州促进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首部地方性法规。

茶产业是我州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产业。当前,我州茶产业正处于由数量型发展向质量效益型提升、由初级产品销售向精深产品加工和品牌化营销转型的发展新阶段,面临茶园建设整体标准偏低、产业链条延伸不够、产品附加值不高、品牌影响力不强、科技和人才支撑不足、茶叶品质参差不齐等问题。为回应社会关切和人大代表呼声,贯彻实施《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实施〈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应运而生。

《办法》起草工作历时2年多。州人大常委会成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州人民政府成立起草工作领导小组,州农业农村局牵头组建起草工作专班,委托第三方湖北民族大学法学院(州立法研究与人才培养基地)开展起草工作。先后开展专题调研16次,召开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1次、工作座谈会35次、专家论证会3次,共征求和吸纳各类意见建议700余条。

2023年7月31日,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对《办法(草案)》进行审议。10月26日,省人大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组织召开专家论证评估会,就《办法(草案)》相关内容、文字表述、逻辑结构等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和建议。11月24日,《办法》经恩施州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办法》共21条,不分章节,立足《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结合我州茶产业实际,进一步明确了有关工作职责、种质资源保护、种植与加工、品牌建设、融合发展等内容,尤其对特异茶树种质资源以及古茶树实行挂牌保护、区域公用品牌等作了具体规定。《办法》的制定出台,对于全面贯彻实施《湖北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推进我州茶文化、茶产业、茶科技统筹发展,持续推进全州茶叶全产业链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增美、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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